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介绍.doc

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介绍.doc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来源:楚雄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4 10:11:00??????? 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楚雄州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二、城乡居民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以集体(村、组、学校、幼儿园)、家庭或个人等方式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委会、社区或指定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家庭成员均为城乡居民的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在校学生或幼儿园儿童可以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其他人员可按个人参保。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和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全州执行统一的筹资标准。年度筹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并随经济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从2017年起,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执行。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四、城乡居民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现金、银行代扣、网上缴费、手机APP等多种方式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困难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允许职工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期如何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年度参保缴费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年度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最迟可以在次年的6月底前参保,办理参保缴费后次月享受待遇。 六、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若其父母双方均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且正常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父母仅有一方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另一方不是城乡居民参保对象的,需要缴纳出生当年的个人缴费部分。新生儿出生后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论父母是否为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均须缴纳出生当年的个人缴费部分,且医疗待遇只能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 七、特殊困难人员如何缴费 由民政、卫计等相关部门负责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人员先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符合资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如何建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其他收入构成。大病保险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额度划拨建立,参保人员个人不单独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享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待遇。 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保障范围如何规定 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保障范围统一执行云南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耗材及诊疗项目范围,各县市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执行、不得调整,参保人员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超出目录范围外的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根据相应情况享受以下医疗待遇项目: (一)门诊医疗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二)住院医疗待遇; (三)生育分娩医疗待遇; (四)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如何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及其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50%;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25%。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支付比例提高10%。每人单次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50

文档评论(0)

0062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