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转发《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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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的通知 ?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本校的评估工作。各学校报送评估材料的时间和方式如下: 一、时间:10月18日-20日。 二、报送方式: ①评估报告纸质材料(A4纸)印刷式精装订一式六份 ②评估报告电子稿(以学校全称做文件名),压缩打包附件形式发送。电子信箱:chbch0375@126.com ③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教育局办公北楼702室 联系人: 陈炳春 电话:2629920 ?邮箱:chbch0375@126.com 附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 ? ? 平顶山市教育局中职质量评估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 ?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职研【2010】738号)中提出的“分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要求,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一、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 确定为试点的6个省辖市教育局要成立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确定为试点的10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机构,负责本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教学质量评估机构的人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二、省辖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职责 1.组织学习。组织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准确理解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 2.强化指导。指导辖区内的所有实施学历教育、独立设置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3.督促汇总。督促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按时完成自评工作,汇总本辖区的自评报告并于10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自评报告及电子稿上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4.复评验收。一是建立专家库。评估专家由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省职业教育专家、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人员组成,专家库名单于10月15日前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二是统筹安排复评工作。根据辖区内学校的规模、自报主要专业、特色专业类别等因素,组成专家组,赴被评学校进行复评工作。三是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学校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工作日程、重点内容和环节以及具体方式方法。复评后形成复评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结论。复评工作的时间定在11月份。四是在汇总各专家组的复评报告基础上完成本辖区的评估试点工作的总结。工作总结于11月30前上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自评工作要求 确定为试点的10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6个省辖市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学校自评要与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组织学习。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准确理解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 2.总结展望。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展望学校今后的发展前景,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 3.确定自评结论。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分项自评给出各一级评估指标的自评结论(见附表1),并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见附表2)。 4.撰写自评报告。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自评报告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2)自我评估(包括办学条件和在教学改革、建设、管理、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3)特色专业的简要说明;(4)学校发展前景;(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6)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7)一级评估指标的自评结论和自评结果汇总表。 5.提交材料。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书面自评报告及电子稿;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自评报告及电子稿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收取并上报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四、学校接受复评工作要求 省属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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