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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五》签署内地及香港经贸合作更上一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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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五》签署内地及香港经贸合作更上一层

《CEPA补充协议五》签署内地及香港经贸合作更上一层《〈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CEPA补充协议五》)近日在香港签署。 香港工商界纷纷对此表示欢迎,认为协议有助增加香港业界在内地市场的竞争力,对深化粤港经济融合将起关键作用。 加强经贸合作 《CEPA补充协议五》涉及的多项包括服务业、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专业资格互认三个领域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将把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到新阶段。 例如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十五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等措施,同时新增加与采矿相关服务、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两个领域。 贸易投资便利化一直是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的重要内容,新协议中,将“品牌合作”列入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以推动内地和香港在品牌领域的合作。 香港业界人士认为,这将鼓励更多香港公司开发新产品系列,投资建立自己的品牌,发展专攻内地消费者市场的产品,给香港从业者带来实际的益处。 此外,在医疗、分销等领域采取了开放幅度较大的措施,有利于发挥香港的优势,支持香港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在为香港同胞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更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将为内地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记者了解到,据统计,今年1~6月,内地与香港进出口总额达970亿美元,同比增长8%,内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资项目6900个,实际使用港资金额233.9亿美元。 本次补充协议不但包括在全国范围实施、开放力度较大的措施,也有为深化粤港合作而采取的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措施,体现了渐进式开放的理念。 香港工业总会主席陈镇仁表示,粤港经济多年来已经连成一体,这些粤港合作经济措施让香港的服务提供者能够快捷地在广东省的工业群提供高效率的生产服务,把粤港地区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广东先行先试 据了解,自五年前CEPA实施以来,内地与香港合作步步深入,领域越来越广,此次签署的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CEPA补充协议五》中更有25项措施与广东有关,以广东省为试点(例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会计专业),充分体现广东先行先试的优势,并有助促进粤港两地经济及贸易合作。 “香港具有现代服务业的优势,广东制造业比较发达,粤港产业合作大有潜力可挖”,不少专家纷纷这样表示,港粤合作的前景广阔。 比如在旅游方面,该协议中规定,委托广东省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在社会服务方面,在广东试点,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在环境服务方面,同意广东省审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资质,等等。 此举会否对广东本地旅游业造成冲击?记者就此致电一家广州旅行社,该旅行社的业务主管林女士表示,这样也会加强广东与香港的旅游行业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在竞争中共同成长。 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谷训也指出,其实香港地区在广东早有合资或合作旅行社,如香港中旅和康辉旅行社等。他表示港资旅行社和广东本地旅行社在长期竞争合作中是互相促进的,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可给广东方面带来香港旅游界的先进经验,对广东本地业者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并不会带来太大冲击。 从长期来看,广东旅游业界对此表示,这有利于广东旅游业持续发展。 ■相关链接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CEPA,内容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个方面,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4年10月27日,《CEPA补充协议》签署。根据补充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2005年10月18日,《CEPA补充协议二》签署,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 2006年6月27日,《CEPA补充协议三》签署,内地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 2007年6月29日,《CEPA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内地对香港的开放再次进一步扩大。此协议规定对香港有较大实际利益的273个税目的香港原产地货物,进入内地市场实行零关税;内地部分服务行业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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