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有资产法》首议制度构建风险屏障
《国有资产法》首议制度构建风险屏障经历了漫长的14年,国有资产立法进程终于浮出水面。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国有资产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指出,本法旨在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保障国有资产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把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对于增强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石广生表示。
“作为解读中国改革成功的一把钥匙,国有资产法针对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部‘前无古人的法律,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可以借鉴,所以起草难度比较大”。中国政法大学经济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
历时14年
据记者了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目前已积累了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据统计,截至2006年末,全国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就分别达到29万亿元和12.2万亿元。
但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让公众普遍关注和忧虑的现象,比如,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和手段侵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刘纪鹏介绍:“国有资产立法从1993年开始启动,至今已14年。这14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立法虽然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与经营的法律规制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也草拟了一个国有资产法的初稿,但是,国有资产立法的一些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并未触及与解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也告诉记者:“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母法,《国有资产法》曾被列入八届、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曾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完成了《国有资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但最终并未提交审议。”
2003年,全国人大将国有资产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成立了阵容强大的国有资产立法起草小组,着手任务繁重的立法工作。2004年,《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重新启动。“2006年,全国人大加快了《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进程,原计划2006年底不仅要出初稿而且还要在小范围内进行讨论,但去年的实际进展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样快。” 张文魁表示。
石广生说:“物权法出台后,制定国有资产法以落实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的要求更加迫切。”
“大小国资”之争
在《物权法》出台后,有专家呼吁应尽快细化国有资产保护的立法,在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的问题上,应优先适用《国有资产法》。然而在《国有资产法》调整范围上,究竟是制定一部“大而全”的法律,也就是业内俗称的“大国资法”来全面调整国有资产的管理,还是专门突出一方面国有资产的管理,即偏向“小国资法”,在这方面专家之间存在不同意见。
“大国资法”提倡者认为,应该将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资源性国有资产都包括在内。
“将来要出台的《国有资产法》应包括三大块――资源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不能把《国有资产法》的界定对象狭隘化,如果单纯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现有的条例已经很完善了,没有必要单独出台一部法律来规定。”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告诉记者,资源性国有资产包括土地、石油、煤炭、天然气等,是近几年增值最大的国有资产,这其中涉及土地的许多问题,其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国有资产法》所能解决的。
而“小国资法”是指一部主要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有专家倾向于“从做小国资法做起,一步步来,在实践中逐渐完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国强指出,国有资产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形态、控制方式等都发生新的变化,这么多的资产形态如何进行科学划分归口管理,现在仍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位和说法,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界限仍然不是十分清楚,并且随着国有经济布局的不断调整,这些界限还在不断地被打破并进行重新划分。
李国强说,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有资产法》不是国有资产保护法,不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也不是明晰国有财产产权的法律,而是需要明确对国有资产如何进行管理,确切地说应该是一部国有资产管理法,这样定位的一部法律的出台应该是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基本到位之后。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常修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代理环节和道德风险过多,在《物权法》出台之后尽快出台《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保护迫在眉睫,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权利主体非常明晰,不存在所有权主体虚位的问题,但的确存在国家所有权代理人虚位、虚置的问题。
国家所有权人不是自然人,不能够依靠自身行为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CCTV新总部建筑设计理念浅谈.doc
- CDM项目合作困境及可持续发展.doc
- BOT及TOT相结合融资模式应用.doc
- CEO培养 中国经验及差距.doc
- CEPA协议下迂回倾销产生及协调.doc
- CFG桩在桥头路基处理中应用.doc
- cfg桩复合地基在天津使用前景.doc
- Character Contrast in Arthur Miller’s Death of a Salesman.doc
- China’s Export Food Safety Guaranteed.doc
- China’s Fashion Market Full of Opportunities for Foreign Brands.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