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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原料药品反倾销影响及反思

印度对华原料药品反倾销影响及反思近年来,我国青霉素G钾盐出口总量中的大部分销往印度,大约占印度市场供应的70~80%。2003年7月,印度企业多次要求政府对中国青霉素G钾盐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印度政府于2004年采取了进口许可证管理,又于2004年7-8月采取限制进口措施(停发进口许可证)。自2006年以来,印度企业先后3次向商工部申请对中国青霉素G钾盐进行反倾销调查,其中2次撤诉,最后1次终成正果,201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作出终裁,对华原料药青霉素G钾盐和6-氨基青霉烷酸征收不同税率的反倾销税。 一、印度对华青霉素G钾盐和6-氨基青霉烷酸反倾销案介绍 (一)第一次反倾销调查立案 2006年1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调查当局(DGAD)应南方石化工业公司(Southern Petrochemicals Industries Corporation,SPIC)申请,对来自中国的青霉素G钾盐(Penicillin-G Potassium)提起反倾销调查。据我国海关统计,调查期内我国向印度出口青霉素G钾盐共9998吨,金额为9950.87万美元。2006年4月28日申请方撤回调查申请,印度商工部终止调查。 (二)第二次反倾销调查立案 2008年11月3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调查当局应印度Alembic Ltd.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青霉素G钾盐再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印商工部统计,调查期内,印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金额达2.50亿美元,占印涉案产品全部进口额的99%。该案成为当时印对华发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件,也是国际上对华医药产品反倾销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2009年5月14日由于申诉撤诉,印度商工部再次取消调查。 (三)第三次反倾销案情 1. 反倾销立案。2009年7月22日,印度Alembic Ltd.和南方石化工业公司向印度商工部第三次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青霉素G钾盐和原产于中国的6-氨基青霉烷酸(6-APA)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4110子目下29411050。申诉方要求以印度产品的成本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印度商工部向15家中国企业和1家墨西哥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其中6家中国企业和2家墨西哥企业应诉。由于业界盛传印方有可能再次撤诉,国内不少主要生产企业没有应诉。 2. 反倾销初裁。2010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作出初裁。青霉素G钾盐:对生产商张家口吉斯特―布罗卡德斯制药有限公司(ZGB)及其出口商DSM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免征临时反倾销税;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的税率为2.1美元/BOU;其他企业3.8美元/BOU。6- APA:对生产商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出口商DSM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征10.2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8.3美元/千克;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16.4美元/千克,其他企业18. 5美元/千克。虽然5家应诉公司都申请了市场经济待遇,但印度商工部在初裁中未给予任何一家中国企业该待遇。 3. 印度财政部否决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0年4月,由于担心临时反倾销税的征收会导致一些常用抗生素药品价格飙升,以及考虑到印度药品制造商及其联合会的反对,认为征税将损害下游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印度财政部否决了商工部做出的对原产于中国、墨西哥的青霉素G钾盐和中国产6-AP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 4. 反倾销调查事实披露。2010年1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了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青霉素G钾和中国产6-APA反倾销调查事实披露。在该披露中,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5. 反倾销终裁。2011年1月20日,印度商工部作出反倾销终裁。青霉素G钾盐:张家口吉斯特―布罗卡德斯制药有限公司(ZGB)及其出口商DSM上海公司反倾销税为0;其他企业(包括华北制药集团倍达公司和其他中国应诉企业)中国统一税率2.17美元/BOU。6-APA:张家口帝哈制药有限公司(DHA)及其出口商DSM上海公司反倾销税由初裁的10.2美元/千克降为4.13美元/千克;阿拉宾度(大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由16.4美元/千克降为2.66美元/千克,其他企业中国统一税率由18. 5美元/千克降为9.28美元/千克。 二、印度对华青霉素G钾盐和6-氨基青霉烷酸反倾销的影响 (一)对印度国内行业的影响 1. 印度国内上游生产商获益,大部分下游生产商受损。因为中国的青霉素工业盐不仅制造技术领先,而且将规模效益发挥到了极致,产品价廉物美,形成了全球垄断地位。目前,中印双方已经形成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印度国内存在两类青霉素生产厂商:一类是生产青霉素工业盐的上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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