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台湾新竹科学园区立法调整及借鉴
台湾新竹科学园区立法调整及借鉴内容摘要 台湾新竹科学园区以“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为核心的立法调整,营建了促进园区兴起和发展的法律环境,值得借鉴。文章从以基本法为龙头的先导立法、以科技为基的人才优位立法、以奖励投资为重心的优惠立法、以高效管理为主旨的服务居先立法等方面对新竹园区的立法调整及其借鉴作了论述。
关键词 新竹科学园区 立法 借鉴
一、立法先导未雨绸缪
(一)新竹科学园区的兴起与基本立法概况
1973年,石油输出国组织在中东战争爆发后大幅度提高石油价格,产生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高度依赖岛外经济和国际市场、以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工业为主体的台湾经济遭受了沉重打击。二十多年来一直高速、持续增长的岛内经济充分暴露出了内在性缺陷。为改善工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发展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科技工业,台湾当局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效仿美国“硅谷”建立了特殊工业区――新竹科学工业园区,以期推动产业升级、引领台岛经济走出低谷并在更高基础上实现经济振兴。
1979年7月27日,台湾当局公布了《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以立法为先导规划科学园区的建立和运作。以该《条例》作为基本法,此后又相继出台其实施细则以及一系列配套、附属的法令规章。这些立法相互配合、补充,形成了一整套服务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体系,特别是为科学工业园区的产业升级营建了良性的法律环境。不可否认,这一立法先导和持续的经济政策立法化并适时修改补充的动态法律调整有力保障了产业升级、促进了科技创新,对80年代之后新竹科学园区乃至台湾实现经济腾飞并长期雄踞“亚洲四小龙”之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竹园区能够充分发挥现有科技潜力集中于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比如,新竹已占有全世界80%以上的芯片生产与加工份额,而且,台湾高科技产值至少三分之一以上是新竹科技园区的三百多家公司创造的。
以《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为核心的科学园区法律、法规、规章的许多规定,以促进科学园区科学工业和事业发展为宗旨,立足调动园区内外各种有利经济发展的因素,成功地构建了适宜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发展的良性法律环境,对于大陆高新科技园区立法值得合理借鉴。
(二)新竹科学园区的细密立法之于大陆园区的借鉴
台湾地区作为二战以后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三十年间历经十几次修改的“奖励投资条例”以及诸多配套法令规章的推行。这种以大法为先并形成配套立法推行当局经济政策的远见做法也运用到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的筹建和成长之中。1979年园区基本法“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次年成立园区管理局并依法开展园区的各项运作与管理。
以《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为核心,行政当局以及各级主管、管理机关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来落实该条例。这些配套立法又以台湾“行政院”1981年发布的《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为龙头展开,面面俱到,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法律体系。该体系大体上的分类达十五种之多,循序依次为:基本法规、引进投资、土地建管、管理贸易、储运保税、电讯管理、研究发展、安全卫生、医疗保健、实中入学、门禁管制、服务管理、消防民防、场地租借和工业团体法规。就基本法规而言,又有《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组织条例》、《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办事细则》、《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协调联系各服务单位作业程序须知》、《“行政院”国科会科学工业园区指导委员会设置管理要点》和《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作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等具体立法。
就其他十四类园区配套法令规章而言,《科学工业园区创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奖助实施要点》、《科学工业园区工业研究发展人才培训及建教合作奖励暨辅导办法》、《科学工业园区保税业务管理规则》、《科学工业园区土地租赁及建筑物租售管理办法》、《台湾科学工业园区科学工业同业公会章程》和《大陆地区科技人员来台从事研究许可办法》等等立法也都相随和引领着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的成长壮大。
以上十五类新竹科学园区的立法,大体可以归类到工商法规之中,属于园区工商法规的备编内容。除此之外,新竹科学园区的相关立法,从大的类别上看,大致还可分为工商业务作业手册类、高科技管制类和办理侨外投资案件相关法令类三大类。就工商业务作业手册类立法规定而言,具体又可以分为公司筹设与登记事项、开工检查与园区事业统一发证事项、进出口签证及贸易事项、储运及保税事项、会计及财税优惠奖励事项、聘雇外国籍人员及入出境事项等事项的立法调整。就高科技管制类立法规定而言,主要又包括电子(第三类)、电脑(第四类)、电信(第五类)、感测器与雷射(第六类)和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制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等事项。就办理侨外投资案件相关法令类备编的立法规定而言,主要也有《审核侨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