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信息学院个人素质量化考评办法(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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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个人素质量化考评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学生个人素质进行量化考评,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注重提高实践能力,促进自身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的个人素质量化考评成绩,是学校评定各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毕业鉴定和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也是学院动态掌握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是以《云南财经大学学生个人素质量化考评办法(修订稿)》为依据,结合信息学院专业特色和教学、管理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其关系到学生个人素质量化考评成绩,关系到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全局,各班、班主任、指导老师及考评委应认真领会,坚决贯彻执行,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考评办法 第四条 学生个人素质量化考评从四个方面八个单项分别进行。四个方面为(1)思想品德素质、(2)专业素质、(3)文化素质和(4)身心素质,每个方面由课程成绩和课外实践两个部分构成,八个单项互不相加,详见表一: (表一) 思想品德素 质 专业素质 文化素质 身心素质 课程成绩 课外实践 第五条 课程成绩 (一)考评的各个单项课程成绩实行累计积分制。 (二)参评学年所考评的各个单项课程中第一学期挂科者补考通过以60分的绩点计,补考未通过以0分计;第二学期挂科者无论补考通过与否均按0分计。 (三)某一素质方面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成绩绩点)。 (四)我院2009-2010学年记入各课程类别的详细规定。 (注:详见附表【1】) 第六条 课外实践 (一)课外实践=基本分+加分-扣分。 (二)加、扣分为学生在四个方面参加学习、实践的奖惩分值。 (三)课外实践成绩每单项基本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低于0分以0分计,不计最高分。 第七条 本考评办法以《云南财经大学学生个人素质量化考评办法(修订稿)》为依据,同一事项不累计加、扣分,加、扣分取该事项产生的最高分。 第三章 课外实践评分细则 第八条 思想品德素质考评细则 (一)加分项 1.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被评为党校优秀学员(2分); 2.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5分);被评为云南财经大学优秀团干部(4分)、优秀团员(3分);被评为信息学院优秀团干部(3分)、优秀团员(2分)、团学活动积极分子(1分); 3.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5分),被评为云南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4分); 4.担任校、院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任职满一年以上经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者(6分),良者(4分),合格者(3分);担任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或干事,任职满一年以上经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者(5分),良者(3分),合格者(2分); 5.代表学院参加团校培训结业者(4分),获得优秀学员称号者(5分);参加学院团学干部培训营获得结业者(2分),获得优秀学员称号者(3分); 6.担任班委满一年以上,经全班评议为优秀班委者(2分) (注:优秀班委数量为全班班委总数的30%); 7.所在班级获得省级团体表彰(2分/人),校级团体表彰(1分∕人),获得院级团体表彰(0.5分∕人); 8.全年全勤者(2分),学期内全勤者(1分)。 (二)扣分项 1.学年内思想品德素质课程重修者(1分∕门); 2.受到全院通报批评者(3分),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按表二进行扣分: (表二) 扣分项目 分 数 扣分项目 分 数 全校通报批评 4 记过处分 10 警告处分 6 留校察看处分 12 严重警告处分 8 3.考试作弊者(5分)[如获处分则按最高分扣分,不累计扣分]; 4.缺勤两课时(1分),迟到六次(1分),早退六次(1分); 5.考核年度参加校、院各类活动次数不满活动总数30%者(3分),严重违反活动纪律者(1分∕次)。 第九条 专业素质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 1.学生学术、科技类成果作品发表在国家核心刊物上按国家二等执行,发表在一般刊物上按省部级二等执行,发表在校内交流资料上按校内各部门一等执行; 2.通过国家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考试或等级证书考试按省(部)级一等执行,通过国家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考试或等级证书考试按国家级一等执行; 3.参加各类专业素质比赛、项目、活动(如数学建模、挑战杯学术科研方面、安利杯、ITAT等)获奖者按附表二加分执行;参加SRTP项目并顺利结题者(3分),所在小组获评优秀课题者(5分); (注:各等级加分详见附表【2】) 4.参加学院“信息杯”计算机技能大赛程序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Photoshop图像处理比赛(2分/项),获一等奖(6分),二等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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