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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一份信用
* * 各经办行对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时,不再单独审核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学校提交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为准,但对经济困难证明有明显疑点的申请,有义务提请学校关注。 * * 罚息按每日万分之2.1计算 * 具体期限根据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展期协议确定。 * 现在利率情况: 1年:5.31% 1至3年(含):5.49% 3至5年(含):5.58% 5年以上:5.76% 一年 我给你一份信用,你给我一份承诺 ——致高校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值此新学年开学之际,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祝各位同学学习进步、万事如意。 中国银行在近百年的光辉岁月中,以诚信铸就了誉满全球的金字招牌,在国际金融界享有良好的声誉,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业绩处于国内领先地位。7月13日,中国银行在北京2008年奥运合作银行的竞标中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银行合作伙伴; 8月26日,中国银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率先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期,中国银行通过竞标,承揽了全国116所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上海市9所高校。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在本市竞标中,也获得了20所上海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权。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所采取的重大政治决策,是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主要金融措施。今年,国务院又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重大修改,主要有两点,一是改变贴息方式,由贷款期间国家财政贴息50%改为学生在校期间贴息100%,二是延长贷款期限,从原来的毕业后4年延长到6年。 一直以来,中国银行始终相信,大学生是社会未来的精英,是国家明天的栋梁,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帮助您减轻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管子》有云:“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在中国银行的风雨百年中,更是以诚信为立业之根本,以诚信为创业之基础。今天,我们交给您一份信用,您向我们许下一份承诺;明天,当您收获成功的硕果,我们依然在您背后默默地给您支持、为您祝福。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介绍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二○○四年九月 *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 贷款申请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归还 注意事项 中国银行申请审批表填写示范 * 贷款对象(一)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 专科(含高职生)、 本科 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贷款对象(二) 过去未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贷款。 已在其它银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分两种情况) 采取分次签订借款合同、分次放款的,可以在新学年向我行申请贷款,但过去已经发放的贷款不予转移,仍按其与其它银行签订的原合同执行 采取一次签订借款合同、分次放款的,继续按其与其它银行签订的原合同执行,不得在我行申请贷款。 * 贷款对象(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推荐: 非本校学籍者 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 学习成绩差,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由于非疾病等原因留级 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法规定的情况。 * 贷款金额 每人每学年 总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公费生申请生活费不超过4000元 *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 贴息方式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 100%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 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 申请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 申请资料的收集 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资料的收集。 * 贷款初审 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贷款资料的初审。 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进行三级审查。 * 签订合同的方式 中国银行采取一次签订借款合同,逐年发放贷款的方式。即学生在借款合同上注明在校期间每年需要申请的贷款金额,由银行逐年发放。 * 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审核并签署借款合同后将国家助学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 (根据贷款行与学校的协商,所有贷款均先划入学校账户。学校将会扣除学费后将多余的生活费部分转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 贷款归还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 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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