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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评量测验与模拟法官
你我不能承受之輕-網路霸凌的重量 ※評量測驗、模擬法官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公民與社會科 張菀真 2011年9月 ☆以上圖案來自Microsoft多媒體藝廊 壹、驗收成果:評量測驗 比賽規則: 每位同學先行練習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各項查詢功能5分鐘。 以下有10題測驗,由全班同學(30人)進行搶答,答對者平時成績可加分。 小老師負責主持與點名。 ☆以上圖案來自Microsoft多媒體藝廊 答案:12年 一、根據刑法第278條規定,使人受重傷者,最高可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象腿幫」與「小粉妹」於霸凌事件後和解,雙方並簽定「若事後再追究此事,追究者需付違約金10萬元。」請問:此項約定有無法律上的效力? 請找出民法第148條Ⅰ的規定,再回 答有無法律效力 答案: (1)民法第148條: Ⅰ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 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2)沒有法律效力。 答案:共7號,包括釋字第364號、第509號、第577號、第623號、第634號、第644號、第678號等。 三、大法官釋憲案對於「言論自由」共做過幾號解釋?請一一說明出來。 答:使用資訊科技工具、匿名性、發生於網路空間、24小時持續影響、受創更深(任答出三項) 四、網路霸凌與傳統霸凌有相似處,但也有差異點,請舉出三項差異。 答案: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窺視 五、與口語詞「偷拍」相對應的法律名詞有哪些? 答案:2則,包括28年上字第2974號、19年非字第182號。 六、刑事判例有幾則關於「公然侮辱」的規範?請一併舉出裁判字號。 答案:(07)336-8333 七、小強家住高雄市,他遭受同學網路霸凌而身心受創,請你就近幫小強找出高雄市政府的法律諮詢電話,協助小強使他不要再擔心害怕。 答案:20件 八、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自100年7月1日~7月31日止,總共有幾件關於「誹謗」的刑事判決? 答:30萬元 九、某知名影音網站經由台北地檢署通知,應刪除該網站中的某一青少年遭網路霸凌影片,該網站並未與以理會。請問,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3條規定,主管機關最高可處該網站負責人多少錢以下的罰鍰? 十、小明將小玉在學校被欺負的場景拍攝下來,並張貼在Youtube供人觀賞,請問,根據哪一項法律規定,小明需要負擔法律責任? (A)刑法第296條 (B)刑法第309條 (C)刑法第310條 (D)刑法第311條 答案:C 貳、模擬法官 宗旨:法官除了要熟悉法律之外,對於社會現實以及每個案件的發展原委,也需要有足夠的經驗與理解能力,才能做出最適切的判斷與審理。透過以下的討論案例,我們試著來模擬法官所扮演的角色! ☆以上圖案來自Microsoft多媒體藝廊 進行方式: 全班30人,共分成5組,1組6人。第1-3組討論案例一、第4-5組討論案例二。 2.每組人員的分工:1名書記官(記錄)、5名法官(其中1位負責主持討論,1位負責利用資料庫查詢法規內容) 3.每組共有14分鐘完成以下事項:討論、記錄、得出結論、完成學習單撰寫等。 4.完成討論後每組將學習單交給老師批閱,當一次分組報告作業,下節課並從兩案例中各挑選作業成績最高者與班上同學分享內容。 老師會在各組間穿梭,有問題可以提問。開始討論吧! 案例一:上網批校長~2008年1月17日聯合報 私立玄奘大學校長夏誠華去年七月間遭人惡作劇,發出他「蒙主寵召」的假訃聞,警方追查時出現案外案,發現該校歷史系鍾姓學生曾上網留言「校長行政獨裁」等批評文字。 新竹市警方受理,調查發現去年七月卅日至八月十日間,網友「新竹喇叭鳥」在雅虎奇摩網站留言批評玄奘大學與校長夏誠華。 留言中有「校長因為行政獨裁…,被送白包弔祭,我覺得並不意外,很合情合理,得罪一堆人,不出事才怪…」等語,警方懷疑這些留言與假訃聞有關,從網路位址查出「新竹喇叭鳥」竟然是玄奘歷史系三年級鍾姓學生,上月底通知他到案。 討論題綱: 1.學生有沒有權利對於校務運作表達意見?可以透過哪裡途徑表達?言論的限制為何? 2.一般而言,校長的權力大於學生,校長為什麼也可能成為網路霸凌的對象? 3.若假訃聞就是鍾姓學生所發,他可能會有哪些法律責任?若假訃聞並非鍾姓學生所發,他是否有法律責任?若無,請說明理由。若有,法律責任為何? ※參考條文:民法第184條Ⅰ、第195條Ⅰ;刑法第210條、第310條、第311條(詳細內容請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 ☆以上圖案來自Microsoft多媒體藝廊 案例二:國中生設「刑路」虐同學~2008年3月20日今日新聞網 花蓮縣一所國中有學生在校外偏僻的地方私設「刑路」,並糾集校外少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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