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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梦想图书馆理事会章程.doc
新世纪梦想图书馆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的名称第二条 本的性质第三条 本的宗旨第四条 本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的住所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的业务范围:(一); (二);(三)(四)(五)(六)()第三章 第七条 本的会员种类个人员单位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的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的章程;(二)有加入本的意愿;(三)在本的业务领域内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的活动;(三)获得本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的决议;(二)维护本合法权益;(三)完成交办的工作;()向本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员大会,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决定终止事宜;(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
第十六条 大会每常务理事会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须由理事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十七条 在闭会期间本开展日常工作,对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筹备召开;()向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条 本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二)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条 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年。
第二十条 本理事长为本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第二十条 本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条 本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第条 本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条 本经费来源:(一);(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第条 本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分配。
第条 本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条 本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条 本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本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审议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条 本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条 本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条 本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年 月 日表决通过。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的理事会。
第十条 本章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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