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信社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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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信社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农信社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调查,近年来由于《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统计指标设置不全面、项目归属不科学、划分标准不明确以及涉农贷款占比考核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统计范围扩大、占比虚高,对宏观经济金融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作用,值得高度关注。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2009年、2010年和2011年9月底,XXX县一产(农业)在三产中的占比仅为12.78%、15.76%、17.31%,平均占比不足15.28%;而同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XX亿元、XX亿元、XX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27.3% 、28.2%、21.77%,平均占比达25.76%,比农业在“三产”中的平均占比高出10.48个百分点,二者极不协调,造成事实上的涉农贷款统计虚高现象。 二、涉农贷款统计虚高的主要原因 (一)以注册地确定贷款归属造成数据失真。按照《制度》规定,以注册地作为区分贷款所属区域的标准。即对于企业贷款,“注册地”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住所;对于各类组织贷款,应以各类组织所在地作为区域划分的标志。而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本质特性决定了其服务对象就是农村。这样,一些基层信用社将在农村地区注册的煤炭、钢铁、建材等非农企业统计在涉农贷款中,无形中扩大涉农贷款范围,造成涉农贷款占比偏高。 (二)对涉农区域的判定不明确?《制度》规定,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这样,在统计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时,注册地位于县城范围内的企业和住所位于县城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之内,将本来根本不属于涉农贷款范畴的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纳入了涉农贷款统计之中,导致涉农贷款统计数据人为扩大。 (三)对农户贷款承贷主体的界定不明确。《制度》对农户贷款的判定“以贷款发放时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这里所说的农户主要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这样,很容易造成金融机构将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户统计为农户贷款,扩大了农户贷款统计范围。 (四)涉农贷款占比考核导致统计数字无形增大。对基层信用社而言,其上级主管部门,如省、市、县级联社以及当地政府、银监等部门对其发放涉农贷款的比例进行考核。所以,一些基层社便将只要能与“农”字沾边的、或者本来根本不属于涉农范畴的贷款归属到涉农贷款项目中,造成涉农贷款虚高。如,运城市农村信用社就规定除盐湖区外,其他各县(市)的贷款均归入涉农贷款。 (五)贷款统计科目设置不全,其他贷款全部归入涉农贷款中。基层农村信用社至今尚未设置工商企业、房地产、建筑业和运输业等贷款科目,于是这些非农贷款在无处可归的情况下,也全部归入农村企业贷款中,直接扩大了涉农贷款统计范围。如,目前农村信用社中发放的社团贷款(由跨县市的几家信用联社为某家企业发放跨县市的贷款)。由于这部分贷款归属科目时认定的难度相对较大,也往往被归入涉农贷款之中。 (六)涉农贷款总量存在重复统计问题,涉农贷款中个别统计项目指向不明。在新制度中增加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涉农贷款总量”的计算关系为:涉农贷款总量=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贷款+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贷款。而在《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中,按承贷主体分类,“农、林、牧、渔业贷款”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贷款”、“其他单位贷款”三部分;在《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情况统计表》中,按承贷主体分类,“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其他单位贷款”两部分。也就是说,“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均包含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和“其他单位贷款”这两部分内容,而依照涉农贷款总量计算公式相加时,就出现对以上两部分贷款重复统计的问题。同时,在《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中,“农、林、牧、渔业贷款”的指向不太明确,“农、林、牧、渔业贷款”与“农户贷款”涵盖范围又存在交叉重复部分,影响涉农贷款统计的准确性。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细化相关口径,形成统一的指标归属。从承贷主体、所属地域、贷款用途等方面,按照实用、有效、可操作的原则,出台明确而详尽的指标释义,细化指标口径,使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信用社在指标归属、数据统计时能形成统一口径,确保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加强对涉农贷款的数据审核监督。强化金融机构贷款用途管理,改变金融机构独家认定涉农贷款模式,建立金融机构、涉农主管部门以及承贷主体多家协商和联动的涉农贷款发放和分类统计机制,规范统计行为。 (三)加强对虚假统计的惩处力度。对不按规定口径,任意归属造成涉农贷款数据严重失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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