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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定价模型比较分析研究
专利定价模型比较分析研究
专利定价模型比较分析研究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国家自1996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之后,在2016年由国务院进一步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规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措施,强调要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在转化过程中有天然的优势:专利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有明确的产权属性,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技术的所有者,可以对持有的专利进行处置;与其他的科技成果相比较,专利的市场价值更直观,并且专利以公开换保护的属性,也让投资者更方便地了解专利技术的特点和功能,便于寻找到合适的专利进行投资。因此,专利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扮演了相对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1.1 研究目的
在中国制造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对于专利的保护和运用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交易价值正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在1996年颁布的公司法中也明确规定无形资产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其公平的价值。无论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还是公司企业中对专利发明人的激励,专利资产的定价一直是热点话题。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外就开展了对专利资产的定价研究,从多个角度对专利如何定价、怎样组织开展专利定价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在学术界尚未就专利定价问题形成共识。与股票、期权、期货等金融资产不同,专利虽然也是一种无形资产,但是在技术转让市场中,专利资产的价值规律却难以捉摸。以期权市场为代表的金融资产,通常可以与布朗运动相类比,其变化服从随机过程的规律,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以Black-Scholes公式为代表的期权定价公式,就已经成功地实现了期权定价的数量化。然而,专利的定价却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因为仅仅是一次对专利权的询价就足以改变专利在技术转让市场的价格。
正因为专利的不可捉摸,以及其在技术转让市场体现的价值,才使得专利的定价研究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1.2 研究意义
这篇文章对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产生的三类专利定价模型进行了回顾和分析,其研究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1)通过对典型模型的研究,有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助于更清晰地了解对专利定价问题的发展脉络。
(2)专利定价本身由多因素组成,因此在模型演进过程中,可以对导致专利定价变化的因素有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从而对专利定价问题有更全面的认识。
(3)通过开展对比分析,比较各类定价模型的优势和劣势,有助于启发后续专利定价的研究。
2 专利定价模型分析
对于专利的定价,主要有三类经典的定价模型:成本法模型、市场价值法模型和收益法模型。这三类模型都对专利的价值进行了直观地衡量。以下分三个部分对这三种方法进行了分析。
2.1 成本法模型
成本法模型是最早对专利进行定价的方法。这一方法以计算一项发明在进行创造和形成专利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为基础,附加上一定的利润率,以此确定专利资产的价值。[2]其定价模型表述如下:在成本法模型中,X的价值由专利权人确定,取决于专利权人的预期边际利润水平,这一模型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分析过程直观,便于实际测算专利的投入费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形资产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其公平的价值,因此成本法为专利的会计核算提供了相对直接的计算依据。
(2)将专利与前期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了有效衔接。成本法以实现一项专利成果所投入的成本作为计量的依据,实现了专利成果与科学研究的前后衔接,将投入与产出直接关联,为对专利的实际发明人进行奖励提供了依据。
此外,在不考虑专利的产业化实施和转让等市场化操作的情况下,成本法是衡量一项专利资产价值最直接的方法,可以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进行专利定价提供了有益参考。成本法的缺点具体包括以下3个方面。
(1)预期边际利润水平X的测量。在成本法中,发明创造过程产生的费用以及专利形成过程产生的费用均可以做有效的归集,但是预期边际利润水平本身是一个难以衡量的因素。不同类型的专利、不同行业的专利、不同时期的专利,对于X的判断和测量均不相同。在预期边际利润水平无法确定的条件下,成本法本身无法对专利的价值进行有效的评价和计算。
(2)缺乏对专利形成后的经济效益的判断。成本法本身没有考虑专利的需求情况、使用周期、技术转让中买家的风险因素,仅对专利产生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了测算,缺少对专利转让过程中的各类相关因素的测量。
(3)成本法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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