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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 法制视频观看·第一季 十年冤案谁之罪 案件回放 在2003年5月18日,安徽省歙县公民张辉和叔叔张高平驾车送货去上海,17岁的王某搭乘去往杭州。叔侄两将王某搭载到杭州后与其分手,随后他们前往上海。后警方发现王某于2003年5月19日早晨被害,叔侄两被认认定为凶手。2004年杭州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在浙江省高院经过二审,由于“疑罪从轻”的原则适用,张辉被改判死缓,张高平改判有期徒刑15年。张辉和张高平在判决生效后被押往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在监狱里张辉认罪并获得了减刑。但张高平始终不认罪,拒绝减刑,不断申诉。终于在今年的3月26日10点,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判决9年前曾经被认定强奸杀人的张辉、张高平无罪,当庭释放。张高平的坚持获得了回报,张高平的信念得到了证实。 案件是平反了,但正义迟到了10年,这迟到的正义来的太沉重:从38岁到48岁,头发全落光,因为他这种丢脸的“犯罪”妻子离婚。回到老家见到的是陌生的高楼、几近倒塌的在家瓦房、生分的女儿…… 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个) 27.伪造货币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1个) 28.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9.故意杀人罪 30.故意伤害罪 31.强奸罪 32.绑架罪 33.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34.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5. 暴动越狱罪 36.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 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八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1.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42.贪污罪 43.受贿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4.战时违抗命令罪 45.隐瞒、谎报军情罪 46.拒传、假传军令罪 47.投降罪 48.战时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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