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PDF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PDF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有偿使用活动,保证基金安全,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根据《中国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有偿使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 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并为国家应 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第三条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基 金审核理事会”)负责审核基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以下简称“预 算”)和重大有偿使用项目,监督、指导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有偿使用活动。 第四条 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开展 基金有偿使用活动,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基金审核理事会提 交有关基金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和基金有偿使用重大项目申请以 及基金有偿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章 方式和对象 第五条 基金有偿使用活动可采取股权投资、委托贷款和融 资性担保等方式。 1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是指基金通过设立、增资扩 股和受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形式,依法开展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 变化效益活动的行为。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基金委托我国境内的商 业银行、具有贷款业务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财政系统,依法 开展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债权性投资的行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基金以担保人身份依 法为能够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融资活动提供本息担保的行 为。 第九条 基金不得从事股票、股票类投资基金、房地产以及 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第十条 基金有偿使用支持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我国境内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 (二) 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业务; (三) 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完备; (四) 经营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较强; (五) 所处行业成熟度较高或发展潜力较大; (六) 具备相关项目实施和管理经验; (七) 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 能够为基金投入的资金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2 第十一条 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基金有偿使用项目的期限 一般不超过3年。以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等方式所支持项目投 资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二条 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项目的,不得对投资对 象控股,基金所持股份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5%。如需增 持并使所持股份超过25%的,应当事先报请基金审核理事会审核。 投资所形成股权的退出,应按照《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项目和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分 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或基金管理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和 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及退出价格。 第十三条 对于能够产生重大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企业,基 金可视地区和项目情况在预算所确定的委托贷款利率优惠幅度 内,提供适当低于同期市场贷款利率水平的委托贷款。 第三章 组织和实施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在预算所确定的各类有偿使 用比例和担保限额内,开展有偿使用项目。 第十五条 预算由基金管理中心编制,经基金审核理事会审 核后,报请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 第十六条 基金有偿使用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活动应涵盖项 目筛选、立项、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评审、项目决策以及 法律文件签署等事项。 3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开辟多元化的项目源渠道,形 成丰富的项目储备,根据预算和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项目 筛选和立项。 基金审核理事会成员单位可提供项目建议。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在综合考虑有偿使用项目收 益和风

文档评论(0)

yanmei11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