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杨竹芳:法律的公正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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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专访杨竹芳:法律的公正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 论文联盟www.LWLM.com编辑。   一名女检察官的柔肩正义记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杨竹芳(上)   缕缕温情续写无悔人生--记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杨竹芳(下)   从卷宗堆里爬出来的优秀检察官   人们眼中的优秀女检察官杨竹芳   评论:向所有在平凡中成就伟大人生的英雄致敬   自10月26日起,本网连续刊发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杨竹芳事迹之后,她的爱民情怀和不凡业绩被各媒体和网友广为关注。10月29日,记者再次走近杨竹芳,对她进行了专访。    杨竹芳正在查阅相关资料。记者郑光魁摄   我只是在自己本职岗位上做了应做的事   记者:从事检察工作21年来,您主要获得过哪些荣誉?   杨竹芳: 2006年1月我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向全国侦查监督干警发出了向我学习的通知;2009年2月西山区委和政府授予我区委书记,区长奖。2009年5月,我被授予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并作为代表上台领奖。作为一个基层院的普通检察干警,我只是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尽心做了应当做的事,而党和组织却给了我这么多的殊荣。这些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自己从事侦查监督工作20年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全体坚定走在中国法治道路上、前路艰辛但无怨付出的检察干警的肯定和赞扬,更是推动我继续进步,对今后工作更加努力、细致的一种鞭策。   凡关系群众利益的案件都是大案子    杨竹芳接待来访群众。记者郑光魁摄   记者:为什么别人称你为卷宗堆里的检察官?   杨竹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划调整后,案件数在全省基层院是出了名的多,因此,得到了一个称号卷宗堆里的检察官。最多那年,人均年办案数达到190件,而我则达到了248件379人。这相当于除去节假日,我每一天就要办结一件审查批捕案件。为了完成这么繁重的任务,21年来,我已习惯了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的加班;习惯了在深夜赶赴犯罪现场,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习惯了主动担起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担子。   记者:随着犯罪份子作案手法的日益隐蔽,给你们判断分析案情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但你从事检察工作21年中,先后办理了1800多件案子无一差错,是怎么做到的?   杨竹芳:从事侦监工作21年来,我始终坚持没有小案子,凡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凡剥夺他人自由与生命的案件,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大案子的执法理念,这也是我---一个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毕生的追求,视法律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为自己神圣使命的普通干警,对自己从事职业的诠释。   法律的公正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    工作中的杨竹芳。记者郑光魁摄   记者:你主要办理了哪些大案?能举例说明一下吗?   杨竹芳:我先后办理过公安部和云南省检察院督办的孔繁勇等28人涉黑案件,在全省涉及20多个市县、诈骗金额达200多万元的廖汝勇等25人系列诈骗案,撒招雄等23人特大盗窃机动车团伙案以及参与办理蒋家田等人涉嫌组织、参加黑社会犯罪等案件。并一直保持了四个无记录――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这么多年来,累,是肯定的,可一想到错捕、漏捕都会影响一个人的前途命运,损害法律的尊严,心里的责任感就不由得我觉得累了。   我曾与同事共同办理过一起蹊跷的故意杀人案,中年妇女周汉禹投案自首,说自己杀了丈夫,并陈尸床上。但我翻阅卷宗时却发现了许多疑点:犯罪嫌疑人说是在床上杀死的丈夫,可大滩的血迹却在院子里,床上仅有很少的痕迹,说明犯罪的第一现场在院子里。唯一的凶器钢管已经严重变形。一个一米五几的瘦小女人,怎么可能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块头男人从院里打死后转移到床上?又怎么可能将钢管打致严重变形?经过认真勘察现场,仔细分析,重新提审嫌疑人,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嫌疑人的儿子对父亲长期虐待母亲的行为怀恨在心,一怒之下,用钢管打死了父亲。母亲疼儿心切,自首替儿顶罪。   作为一位母亲,我能够体会这名中年妇女长期饱受家庭暴力摧残的痛苦和极力保护自己儿子的良苦用心。但是,感情用事不能成为践踏法律尊严的借口,法律的公正不容任何形式的亵渎,杀人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律。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执行,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真心、爱心、细心、雄心!   面对群众的重托 我们怎能胆怯?   记者:你们在办案中有没有遇到过恐吓?   杨竹芳:当然有,我在社会上是很有地位的,如果你整不下我来,老子一出去就要你的命!这句威胁的话当时最让我担心,让我的心脏怦怦直跳。说这句话的人曾是一个印刷包装厂的老板。中秋节前一天,老板季某某以带小工侯某上门送月饼为由,将侯某骗到一小区的房间里,欲强行与侯某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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