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草案总说明 - 长荣中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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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長榮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暨補充規定 103年6月13日行政會議通過 103年6月27日校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暨補充規定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暨 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7904A號令 一、第一學期補考不及格或學科學期成績未達補考標準者,得由學生於開學一週 內提出重修。 二、第二學期補考不及格者,得於下一學年重修。 第十條 學生於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各學期未取得學分之科目,已修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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