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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停止侵权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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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停止侵权1

思考题 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对应措施。 以公共利益为由责令不停止侵权与公共利益强制许可的区别与联系 主要关注停止侵害方面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在实际的案例中停止侵害的救济措施可能存在一些局限性。接下来我们通过下面的几个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问题。 让大家说一下这里两个停止侵权的不同内容。 * 为了讨论的质量,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焦点只有一个,停止侵权,本案中关于停止侵权的判决有以上两项。 如果讨论支持所有一审判决,直接跳到下一页。 如果讨论否定判决,表达自己观点3分。下一页。 切回8 停止侵权包含停止生产,停止销售,停止使用,三项,但停止生产和销售,毋庸置疑,这是必须的,需要讨论的有争议的仅仅是停止使用, 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也就针对停止侵权中的停止使用。故我们下面出现的停止侵权指代的是停止使用。 这是一个在我国造成一定影响并且非常成功的案例 控制时间。小讨论 ,社会利益 这里法院对停止侵权不予支持的理由是停止侵权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对当地经济,民生,环境造成影响。 解释永久禁令, 停止侵权。 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对于是否颁布永久禁令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然后讨论。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私权利和对于一般的绝对权(如物权、商号权、无体财产权、人格权)有着不同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涉及到公共利益。 其实最高法院的审判依据也就是专利法283条,也是我们对以上3个案例中是否停止侵权的粗略标准。 那我们来分析一下他这个283条。依照衡平法原则,衡平法究竟是什么。与之相对应的普通法又是什么。 那么在ebay这个案例中我们该如何去权衡,平衡双方的利益,乃至公共利益。 至今ebay还活的好好的,很明显,案件发回重审最后的判决肯定是没有颁布永久禁令的, 在前三个案例中,三个 不停止使用,都不会对专利权人有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或者说可以用经济赔偿给予弥补。 如果停止使用,则会分别造成不同方面的损害。 1,资源。2,环境。3,公共便利。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在国内国外现行的法律基础上是否可以裁定不停止侵权,不停止使用。 从这些基本规定看,法院或专利管理机关可依情势做出责令立即停止或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判决。虽然责令立即停止侵权应是法院的首要选择 那么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不停止侵权的合理性。 讲了很久的停止侵权,首先我们再回过头去把停止侵权的具体内容回顾一下 * 导向不会扩大,可以弥补。 那么不停止使用是有合理性的,那么具体的案例中,是否存在一个标准,来裁定是否停止使用。 有国内学者认为 导向金钱损害赔偿的方式 实践意义 社会道德 加倍赔偿 专利权救济方式 ----停止侵权的局限性 第14组 岳翰 江佳道 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是行为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且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对行为构成没有影响,即使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仍然构成侵权,但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承担停止侵害等其他责任。 侵权行为有哪些 直接侵权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间接侵权行为 参考间接主犯和帮助犯。教唆,帮助,诱导,怂恿他们侵权。 专利侵权的救济方式 《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北京英特莱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莱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获得“防火隔热卷帘用耐火纤维复合卷帘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是一种防火隔热卷帘耐火纤维复合帘面。 华坤公司(使用者)是“搜宝商务中心1#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该工程防火卷帘门采购材料进行公开招标,光华安富业公司(提供者)为中标人,并供货。 英特莱公司认为光华安富业公司提供给华坤公司的防火卷帘门产品技术侵犯了其“防火隔热卷帘用耐火纤维复合卷帘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并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英特莱公司主张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相比,除不锈钢丝绳的位置构成等同侵权外,其余均构成相同侵权。 请求判令光华安富业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法律责任,请求判令华坤公司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 一、北京光华安富业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北京英特莱摩根热陶瓷纺织有限公司“防火隔热卷帘用耐火纤维复合卷帘及其应用”发明专利权的涉案防火卷帘产品; 二、北京光华安富业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英特莱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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