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HJT 313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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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313-2006 代替 HBC 15–200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Microcomputers and Displays 2006-11–15 发布 2007-01–01 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布 HJ/T 313-2006 目 次 前 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技术内容 2 6 检验方法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声明及清单 6 II HJ/T 313-2006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微型计算机、显示器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 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节能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等同转化 GEN (全球环境标志网)核心标准,包括节能、噪声、产品设计中的环境考虑、 回收和再利用、个人电脑中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公开信息的要求,本标准还规定了对产品视觉工程、 产品辐射的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BC 15 -2002 )的技术内容 进行了部分改动。本标准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BC 15 -2002 )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包装和生产过程中限制使用的有害物; ——增加了对塑料中增塑剂的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11 月 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 机、显示器》(HBC 15 -2002 )。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6-1998 、HBC 15 -2002 III HJ/T 313-200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测方法。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微型计算机和显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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