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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众合真题解读勘误.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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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众合真题解读勘误

《众合真题解读民法》 勘误 注: 民法部分真题因 《民法总则》 通过, 导致部分试题答案或者解析发生变化, 对 于涉及到的真题, 请各位按照本勘误中的解析学习。 - - P11  2016 3 51 甲、 乙为夫妻, 长期感情不和。 2010 年5 月 1 日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 在火车上失 踪, 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 也没有发现其在何处下车。 2016年6月5 日法院依照法定程 序宣告甲死亡。 之后, 乙向法院起诉要求铁路公司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关于甲被宣告 - - 死亡,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 3 51, 多) A、 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B、 甲、 乙婚姻关系消灭, 且不可能恢复 C、 2016年6月5 日为甲的死亡日期 D、 铁路公司应当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解析】 《民法通则》 第23条规定: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从事故 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本题中, 甲2010年5 月1 日下落不明, 4 年后, 其妻乙即可宣告甲死亡。 甲一旦被宣告 死亡, 法律效果可用八个字来概括, 即 “妻离子散, 家破人亡”。 “妻离” 系与配偶的婚 姻关系自动解除。 同时, 《民通意见》 第37 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 系, 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 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 夫妻 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 的, 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上述规定的基本精神与内容, 为 《民法总则》 所承 继。 据此可知甲、 乙婚姻关系消灭, 但尚有可能恢复之情形, B项后半段错误, 不当选。 “家破” 系被宣告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按遗产对待, 开始发生继承, 故A 项正确, 当选。 “人亡” 系视为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效力———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至于死 亡的日期, 根据 《民通意见》 第36条第1款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 判决宣告之日为其 死亡的日期。 故C项在当年正确, 当选。 依据 《民法总则》 第四十八条规定, “被宣告死 亡的人,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 死亡的,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本题不属于意外事故而失踪的情形, 所 以C仍然正确。 《合同法》 第302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 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 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 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虽然客运 合同承运人对于乘客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但任何损害赔偿都以损害发生为前提。 本题中 “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 在火车上失踪, 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 也没有发现其在 001 何处下车”, 因此并不能证明甲已经死亡的损害事实, 承运人无需承担责任, 故 D 项错 误, 不当选。 综上, 本题的正确答案仍然为AC。 - - P12  2016 3 52 甲8周岁, 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 并获得大量奖金。 甲的父母乙、 丙为了甲的 利益, 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 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 但恰遇股市暴跌, - - 甲的奖金损失过半。 关于乙、 丙的行为,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 3 52, 多) A、 乙、 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 乙、 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 乙、 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无须承担责任 D、 如主张赔偿, 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 能力人而中止, 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解析】 关于监护职责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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