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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新天地,新感觉.谁都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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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新天地,新感觉.谁都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权

第一课 新天地,新感觉 ---------谁都不能剥夺 我们的受教育权 我来 断案: 小李爸爸这样说对吗?为什么? 假如你是老师,你会如何说服小李的爸爸? 假如你是小李,你还能通过其他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吗? 我国法律对受教育权有何规定?(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是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案例分析一p9 朱道美家在农村,哥哥高中毕业,姐姐四年级时辍学。小学时,朱道美为了能上学,甚至去背砖赚钱。她尽了自己的 所有努力,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了能上学。她说:“上学是我最幸福快乐的。”可是,在她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父母告诉她不能上六年级了。朱道美说:“如果我是一个男孩的话,父母会给我机会的。”在有些农村地区,父母更愿意让男孩受教育,女孩在家做大量的家务劳动。朱道美13岁辍学,15岁就到北京打工挣钱。 想一想 假如辍学的朱道美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向你咨询,你将怎样帮助她? 答案参考 参考答案:向她提建议,先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使其责令父亲履行家长的职责;向村委会反映,劝说父亲使自己继续读书;向妇女联合会反映,从而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当上述方式无效时,再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法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案例分析二 某市一所中学为了帮助同学减少梳洗时间,要求全校女生将长发剪短,否则不准进校上课。大多数同学虽然对此不满,但还是照办了。只有吴静心疼自己留了7年的长发,坚决不肯剪短头发。学校就真的将她拒之门外。 学校开除吴静的决定对吗? 假如她将学校告上法庭,而你是法官,你该怎样判案呢? 答案参考 参考答案:我会受理此案,在充分取证和核实的情况下,依据《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学校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属于侵权行为。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抒己见 某中学为了提升升学率,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就根据学生的考试分数,把学生分别编进了快班和慢班。张凯丽同学由于几分之差被分到了慢班。一向活泼好强的她,闲杂变得终日郁郁寡欢。 你们学校有这种分快、慢班的现象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答案参考 这是教育不公平的现象,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严重挫伤了一部分学生的自尊心,不希望分快慢班,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相关规定: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择校”等新问题,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教育法》首次提出“均衡发展”的规定,即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小讨论p11 走在城市街头,我们有时可以看到一些稚气未脱的少年儿童,有的席地而坐,拿着擦鞋工具等待顾客光临,有的手里拿着鲜花,等待顾客问价;有的跟着父母走街串巷捡废品,以换来微薄的收入。 面对此情此景,你想对这些同龄人说些什么呢? 参考答案: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剥夺我们受教育的权利,但同时也要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怎样正确看待受教育权? 接受教育,不仅仅是我们的愿望和要求,更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受教育权并不是每一个我们的同龄人都能享受到的,我们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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