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财经法规串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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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财经法规串讲

2013财经法规串讲 第一部份 计算类 A 必须会做例题 1、增值税含税价、不含税价换算。 不含税价 = 含税价 / (1+适用税率)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销项税、应交税的计算。 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 销项=不含税收入*税率 进项=不含税的采购价*税率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应交税款的计算。 应交税额=不含税收入*征收率 4、消费税的计算。 应交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5、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资、劳务、稿酬。 第二部分 综合类 A 一、会计交接问题。 1、临时及请假脱岗的需不需要做交接手续?要交接 答:临时脱岗的需要做交接手续,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2、需不需要监交?监交的资格问题?资格:监交人级别要高一点 答:要监交,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会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答: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4、会计人员任职的回避问题? 两层回避:CEO——CFO,CFO——出纳,老总和出纳之间不回避。 答: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做出纳。 5、交接后的责任划分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6、交接不能口头交接,要有交接清单一式3份。 答:不能口头交接,因为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需要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这是会计人员应尽的职务,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 交接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二、会计档案问题。 1、会计档案的范围或内容? 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保管时间及起始时间及终点时间? 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保管起始时间为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保管的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账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4、会计档案规档第一年由谁保管? 答: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 5、会计档案的销毁范围、由谁销毁、需要走的手续及参加的部门人及人员、未了事项虽到期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能不能销毁? 答:会计档案的销毁范围是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会计档案借出? 答: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7、会计档案的使用? 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高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三、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 答:银行应当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到发支票。 四、原始单据金额有误能不能更改? 答:原始单据金额有误的不能更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五、设小金库、账外账、虚假账务处理的违法行为处理? 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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