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4 无论夫妻或亲子间,长时间相处在一起,即使感情再亲密,难免也 .doc

单元4 无论夫妻或亲子间,长时间相处在一起,即使感情再亲密,难免也 .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单元4 无论夫妻或亲子间,长时间相处在一起,即使感情再亲密,难免也

單元4 無論夫妻或親子間,長時間相處在一起,即使感情再親密,難免也會產生摩擦;再加上現今社會家暴問題時有所聞,因此,家庭衝突與相關法律成為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   家庭中的成員,大多有自己的想法與作法,彼此間難免會產生衝突;如果沒有妥適地解決,衝突將會擴大,甚至造成無法彌補的裂痕。   引發家庭衝突的原因很多,常見的有下列四種: (一) 性格與習慣的差異   由於家人的性格、生活習慣等有所差異,可能會產生衝突。例如:媽媽個性急,兒子卻個性溫吞動作慢,因彼此對完成事情的時間要求不同,所造成的衝突。又如:婆婆早睡早起,媳婦作息不固定,由於婆媳來自不同家庭,雙方在生活習慣未調適前,可能產生的衝突。 圖3-4-1 性格與習慣差異產生的衝突 (二) 家務分工的不均   家事是全家人的事,成員應共同分擔,如果日常家務分配不均,也可能產生衝突。例如:掃地、洗衣服、煮飯等家事,該由誰負責?由誰來分配?又如:目前社會雙薪家庭很多,夫妻下班後同樣需要休息,如果把大部分家事都推給妻子做,妻子自然會提出抗議。 (三) 用錢觀念的不同   夫妻雙方對於金錢的管控或支出有不同的看法時,可能產生經濟上的衝突。父母親如果過度限制子女用錢的額度或方式,也可能造成親子之間的衝突。 (四) 文化價值觀的衝突   臺灣目前已經有許多外籍配偶家庭,這些家庭成員面對不同的風俗民情、生活價值觀等差異,在相互適應前所產生的衝突。例如:印尼配偶信奉伊斯蘭教,不能拿香拜拜,在面對臺灣祭拜祖先的習俗時,就比較容易造成摩擦。 圖3-4-2 家務分工不均產生的衝突 圖3-4-2 家務分工不均產生的衝突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每一個人都期望家庭生活是和諧、幸福的。萬一家人之間發生衝突,應把握下列三項原則加以處理: (一) 運用同理心   處理衝突時,應以同理心傾聽對方的想法,設身處地感受對方的處境,雙方進行良好的溝通,並體諒家人的難處,盡量將衝突化解或減小到最輕的程度。 (二) 理性的處理   處理衝突需要做好情緒管理。當爭執發生時,要先穩定自己的情緒,保持動口不動手,對事不對人,勿口出惡言,也不要翻舊帳的態度;避免使對方心理受到傷害,而導致彼此感情難以回復。 (三) 善用身邊的資源   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衝突時,應善用身邊的資源,向親友、師長請教,或請求輔導室、張老師等專業輔導機構,提供諮商與協助。   對於家庭衝突,每個成員都需要不斷地學習與調整。假如能從衝突中學習成長,化危機為轉機,使彼此更加了解,就能發揮衝突正面的功能。   在我國傳統的家庭觀念中,通常比較重視家庭的整體利益,並且認為家庭關係是屬於道德倫常的範疇,外人或法律不便干涉,因此有「清官難斷家務事」、「法不入家門」的觀念。然而,在受到西方強調個人獨立與自主性的思想影響下,現代社會的家庭成員開始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人權的重要,於是與家庭生活有關的法律規範,也隨著社會價值的改變而逐一修正。 (一) 夫妻平等關係的落實   傳統的夫妻關係以夫為中心,過去有「出嫁從夫」的觀念,妻子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隨著性別平等意識的高漲,相關法律亦隨之修改,例如:由夫妻雙方共同協議決定居住處所;結婚後,妻是否冠夫姓可以事先約定,而且婚後以不必冠夫姓為原則等。 (二) 子女權益的保障   以往不少父母將子女視為自己的財產或附屬品,無論是學業、交友,甚至婚姻,都由父母決定。但隨著時代的改變,現代父母大多以開明、溝通的方式來教養子女,並且尊重子女對工作前途、結婚對象的選擇等。   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與義務,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可能被停止行使親權,或必須負起法律責任。相對的,民法也規定子女應孝敬、奉養父母,如果子女對父母疏於照料,甚至有虐待或遺棄等情形,也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當夫妻離婚後,對於子女的監護權,以往大多由男方取得,現今則強調依子女的利益和未來身心發展為考量。如果雙方爭執不下,可訴請法院做出適當的判決。至於收養子女的問題,法院也會考量兒童及少年的最佳利益,或徵詢兒童及少年的意願,進行收養程序。   此外,我國民法也規定,當父母親過世,子女不論男女,都可以平等繼承父母的遺產。 (三) 家庭暴力事件的防治   由於「家醜不外揚」等觀念的影響,家庭中的暴力事件經常被隱匿。近年來,這種觀念已逐漸調整,家庭暴力不再被認為只是家務事,因為暴力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所以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適時尋求司法或社會的協助。例如:依照民法向地方法院請求停止親權;或者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此外,政府也設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對被害人提供保護、協助與輔導等。   法律除了消極的解決問題外,更有積極預防家庭問題的功能。例如:政府立法通過家庭教育法,針對適婚男女

文档评论(0)

magu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4000711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