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西南油气田公司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公司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1-2009)、《油气管道动火规范》(Q/SY 64-201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或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 公司工业动火作业应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工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作业申请人、作业许可签发人、作业批准人、专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属地监督、安全监护、隔离执行人、气体检测员、作业许可独立审核员等人员职责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 作业人员应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第三章 技术安全措施
第七条 工业动火基本原则:凡是可不动火的作业一律不得动火;凡是可采取其它安全方式代替动火作业的一律不得动火;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20分钟后开始检测。气体检测点应有代表性(根据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检测点)。首次气体检测合格后应在受限空间内特定位置悬挂气体检测仪进行连续监测,监测中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如采用气体分析方式进行气体检测的,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留4小时。
(五)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并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和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
第十二条 设备机具要求
(一)设备应定期检修、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并进行目视化标识,不能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二)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四)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动火安全措施确定的区域内。
(五)储存气瓶的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曝晒,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乙炔气瓶储存时应保持直立并有防止倾倒措施。
(六)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小于10。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应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司质〔2009〕92号)同时废止。
6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