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pdf

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 号华贸中心3 号写字楼34 层 邮政编码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予以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称“《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其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而无任何 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1 1.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核 查,该次董事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2. 公司于2017年07月0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参会事项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07月19 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 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 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层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7月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07月18 日下午15:00至2017年07月19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柴继军主持会 议,与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 审议和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股东共计14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8,411,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8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名,共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478,37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829%。根据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7年07月12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 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 2 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2.

文档评论(0)

tangtianbao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