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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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7-08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达照明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照明”)于2017 年6 月14 日收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局 (以下简称业主)发来的 《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金达照明作为联合 体牵头方,与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成为“昆明市北京路、盘龙 江景观亮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中标单位,并于近日签订正式合 同。中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6 月14 日巨潮资讯( )上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重大照明工程的中标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8 )。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标的工程质保期满完成结算尾款支付,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收款风 险; 2 、合同履行不可抗力风险,即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 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 二、合同签署概况 1、签署地点:昆明市 2 、合同当事人:盘龙区人民政府、五华区人民政府、官渡区人民政府、西山区 人民政府、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金达照明、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 3、合同标的:昆明市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对北京路及盘龙江进行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建设,其中,北京路改造范围为:昆 明站至沣源路道路两侧建筑、景观、桥体建(构)筑物;盘龙江改造范围为:二环 南路至二环北路河道两侧步道、绿化、建筑、桥体建(构)筑物。建设内容主要包 括景观照明灯具的新增与改造,道路沿线建筑物、河道、步道、桥体、节点等灯光 的改造。 4 、合同签订的主要背景与目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北京路、盘龙江沿线、 金碧广场城市景观亮化工作会议纪要》(第50 期)做出的安排部署和市政府对市城 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报的《关于北京路、盘龙江、金碧广场片区景观亮化提升改造 工作请示》的批示,由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四区政府委托市城管综合行政执 法局完成北京路、盘龙江景观亮化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投标工作,四区政府 按照市城管执法局下发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中标单位、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 政执法局签订三方合同,具体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前期拦标价编制、专家论证、可 研、施工图审查等费用及建设资金由四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协议。 5、合同签署无需履行相关的审议决策程序。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方:盘龙区人民政府、五华区人民政府、官渡区人民政府、西山区人民 政府 2 、招标人(全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承包人: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 、金达照明与上述发包方、招标人和承包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发包方、招标人与金达照明最近三个年度未发生过同类交易情况。 6、上述发包方属于政府机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较 低。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7 年7 月 2 、合同工期:自合同签署后120 日历天 3、合同金额:260,470,810.71 元 4、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20 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暂估价的30%; 2)项目完工初验合格后,于2018 年6 月30 日前,支付至合同暂估价的70%; 3)经审计部门最终审定后,于2019 年6 月30 日前,支付至审定最终结算价款 的98%; 4)五年质保期满后30 日历天内,支付剩余经审计部门最终审定后的最终结算 价款的2%的项目质保金; 5)根据承包人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各负责工程总量的50%,发包人 在支付上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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