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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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出版”、“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 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 】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 发【2016 】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 】 7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 )1 号)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 )2 号)等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 年8 月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 年8 月9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申购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 1 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 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 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 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 ),于2017 年8 月11 日(T+2 日)16:00 时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8 月11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 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2 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 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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