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分级登录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修正总说明.PDF

古物分级登录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修正总说明.PDF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古物分级登录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修正总说明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修正總說明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現改制為文化部訂定發布。茲配合文化資產保) 存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全文一百十 三條,依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古物之分級、指定、指定基準、 廢止條件、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爰就古物分級指定實務執行現況及問題檢討 ,修正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 及廢止審查辦法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因本法第六十七條將「登錄」修正為「指定」、第六十八條第三項 規定刪除「登錄」之用語,使中央、地方審查機制一致,爰配合修 正名稱為「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二、配合本法修正條文條次變更,修正本辦法授權依據。(修正條文第 一條) 三、配合本法第六十七條將「登錄」修正為「指定」,以使中央、地方 主管機關審查古物文化資產之機制一致。 (修正條文第二條、第五 條、第 六條、第 八條、第九條 ) 。 四、依現行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基準之實務執行狀況與問題檢討,並參酌 外國之文物分級標準及世界記憶文獻遺產登錄標準,修正一般古物、 重要古物、國寶之指定基準。(修正條文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 五、修正指定公告載明事項,包括古物年代 、數量、尺寸、材質等綜合 描述及古物圖片,明確描述古物,利於民眾理解。 (修正條文第六 條 ) 六、修正一般古物清冊資料內容,包括古物保存現況、保存所在位置、 保存環境及管理維護方式,以確認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能掌握 其所指定之古物保存現況及管理維護情形。(修正條文第七條 ) 七、修正古物廢止及變更類別之相關基準 ,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 文第八條) 八、定明一般古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寶或重要古物者,直轄市、 縣 (市)主管機關應即公告廢止該 一般古物之指定。(修正條文第九 條 ) 1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 辦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配合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 法 查辦法 稱本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 八條第三項規定,刪除「登錄」 之用語 ,爰修正本辦法名稱 。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第一條 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修正本辦法之授權依據。 保存法第 六十八條第三項 保存法第六十六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 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一般古物之指定 ,應第二條 一般古物之登錄 ,依 一、配合本法第六十七條,將 符合下列基準之一 : 下列基準為之 : 「登錄」修正為「指定」。 一、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 一、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 二、修正第一項 序文文字,使 俗、記憶及傳說、信 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 指定一般古物時應符合 仰、傳統技術、藝能或 特色。 基準之文義更臻明確。並 生活文化特色。 二、具有史事淵源。 依一般古物登錄現況,及 二、具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 三、具有一定之時代特色 、 參酌日本之國寶及重要 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 。 技術及流派 。 文化財指定基準及大陸 三、能反映政治、經濟、社 四、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 地區之文物藏品定級標 會、人文、藝

文档评论(0)

tangtianbao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