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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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9 月10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每隔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详见相关进展公 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公司于2015 年9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43),拟向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 的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等资产,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9 月10 日开 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5 年9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 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公司争取在2015 年 12 月10 日之前披 露本次重组预案并股票复牌。 公司已于9 月17 日、9 月24 日、10 月14 日、10 月21 日、10 月28 日、11 月4 日、11 月11 日、11 月18 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5-044、公告编号2015-045、公告编号:2015-047、公告编号:2015-048、 公告编号:2015-049、公告编号:2015-052、公告编号:2015-053、公告编号: 2015-054)。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工作进展,已经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 年9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审慎甄选中介机构。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根据资本市场最 新的监管动态,公司审慎甄选中介机构。经慎重决策,公司决定聘请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审计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为法律 事务机构,并立即展开工作。截止日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完善重组方向,初定具有协同效应的两个标的。 2)已完成拟收购两个标的尽职调查。 ( (3)已完成拟收购大股东标的核心条款确定和初步商务谈判。 (4)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现场工作。 (5)已在起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 3.披露预案前尚需完成的事项: (1)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2)完成外部标的商务谈判,如达不成共识,则不放入此次预案。 (3)完成审计、评估初稿。 (4)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原则性审批意见。 (5)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三、公司股票仍未复牌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复杂,目前部分细节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 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在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 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尚不能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 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计、评估、核 实;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深入梳理、核实及确认;就交易对价协商一致;就交易 方案细化定稿等,争取早日确定相关事项并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本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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