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儿童保护措施三级预防概念 - 大甲区文昌国小
兒少保護事件處理流程及原則 臺中市大甲區文昌國民小學 主講人:蘇靜美校長 時間:102/09/04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 一、兒童人權觀點論: 1989年聯合國揭示兒童權利公約,此乃國際人權法上保障兒童人權之基本規範。基本精神在呼籲人類社會重視兒童的需求,及兒童應受國家及家庭的照顧及尊重。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兒童少年應具有的十種基本權利: 生存權 福利權與保護權 身分權 家庭成長權 平等權 社會參與及表意權 遊戲權 健康權 教育權 隱私權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 二、家族血脈傳承觀點: 基於台灣人傳統家族觀念中傳宗接代的需求,父母或家屬會期待社會大眾及民間專業團體、基金會等暨政府相關部門公權力,能強力介入協助,提供必要的預防保護庇護等扶助服務。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 三、民族種族延續觀點: 兒童少年是國家民族命脈之所繫,常言:兒童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是社會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因此社會國家理所當然、義不容辭強力提供必要的預防保護庇護等扶助服務。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 國際潮流趨勢影響: 基於人道關懷,先進國家視任何生命個體皆有其天賦權利,強化建構兒童少年完善而周全的福利措施及保護庇護服務工作,此積極作為並成為評鑑各國是否有重視人權?是否講究人道主義?得否列入重視人權國家指標之一,受此影響,政府乃積極參考比照立法暨建構預防保護庇護等扶助服務。 兒少保護工作的重要理念 兒童保護措施三級預防概念: 初級預防:教育、宣導,以強化社會大眾重視兒童少年福利及權益。 次級預防:加強對高風險家庭的查覺、通報及輔導服務,提早預防,以避免兒童少年遭受暴力或嚴重疏忽。 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施虐事件家庭之兒童少年,協助輔導不再持續發生。 教育人員必須了解的法令規定 一、管教互動過程中可能誤觸的法令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兒童及少年特定行為之禁止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 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 或性交。 教育人員必須了解的法令規定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 十三、應列為限制級物品,違反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陳列方式之規定而使兒童及少年得以觀看或取得。 十四、於網際網路散布或播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或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 十五、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六、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七、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相關罰則 違反責任通報依法裁處的法令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一項所指【下列情形之一者】為: 第一款 :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第二款 :充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違反責任通報依法裁處的法令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一項所指【下列情形之一者】為: 第三款:遭受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 第四款: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教育人員必須了解的法令規定 應配合而不配合依法裁處的法令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0條(罰則)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或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兒童少年保護案件處理流程 一、通報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