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主要的法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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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的法律

第三章 主要的法律学说 主讲 李永军 孔子的法律思想 孔子(公元前551一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南)人。 孔子的法律思想 如何认识和评价孔子? 第一,孔子以布衣身份成为贵族政治的理论家,“至圣”,是春秋时代历史条件的产物。 第二,孔子的思想曾经是长达二千余年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和思想基础。 第三,孔子的本来面貌被扭曲,出现了真假孔子。要对本来面貌中的孔子思想加以区分。 第四,孔子是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人物。 孔子的法律思想 如何认识和评价孔子的法思想? 一、从孔子思想体系来认识孔子的法思想。 二、从中国社会的特点来认识孔子的法思想。 三、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宏观位置来认识孔子的法思想。 孔子的法律思想 一、孔子的法律思想(一) 1、孔子不反对法 2、孔子反对铸刑鼎不是反对法 3、家族主义。 家族主义的道德规范是孝。孔子对孝的适用范围做了补充和发展。 孔子的法律思想 家族主义的法律意义首先在于它是预防犯罪的有力手段。 一方面,在宗法制度下,尊长对卑幼有天赋的教令权,子女对父母的孝要做到“无违” 另一方面,孝的观念与重不孝罪,株连亲族等家族主义立法相结合,又有消极的防患作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旦犯罪受刑,肢体残损,此大不孝之一;辱及祖宗,冒犯神灵,此大不孝之二;父母兄弟枉受株连,重至殃戮,此大不孝之三。 孔子的法律思想 4、正名 正名包含了孔子的立法思想。正名的立法思想是孔子王道大一统的政治理想制度,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它只有在新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下才可能实现。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 5、中庸原则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措手足” 6、原心论罪 孔子的法律思想 一、孔子的法律思想(二) 一、孔子的礼治思想 (一)孔子主张礼治的原因 (二)孔子礼治思想的核心:亲亲、尊尊 1.在处理父兄与子弟之间的关系时,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 2.在处理君臣关系时,“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3.在处理一般的人际关系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孔子的法律思想 “仁”是孔子法律思想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孔子的法律思想是建立在纳“仁”入“礼”的思想基础上的。以仁释礼、纳仁入礼。但是,孔子所要恢复之“礼”已不完全是“周礼”,而是经过改造以后的新“礼”。 1.樊迟问仁,子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2.子贡与孔子讨论仁,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3.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具体内容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孔子的法律思想 4.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5.子张问仁。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恭、宽、信、敏、惠 6.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三)孔子礼治思想的具体内容:礼的继承性、权威性、等级性、规范性,以及有关礼刑关系的思想 孔子的法律思想 二、孔子的德治思想 (一)孔子主张德治的主要原因 (二)孔子德治思想的具体内容 1.重视民众 2.重视教化 孔子的教育预防理论由先富后教——以德礼禁未萌——执政者帅民以正等环节组成。 3.宽猛相济 4.平息争讼的思想 孔子的法律思想 三、孔子的人治思想 (一)孔子主张人治的目的 (二)孔子人治思想的基本原则 1.要求执政者以身作则 2.要求举用正直的人从政 孟子的法律思想 孟子的法律思想 一、孟子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性善论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圣人”和“庶民”在人性上是一致的,只要认真地修养返性,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尧舜”那样的圣人。 他用仁义衡量包括天子、国君在内的各种人物,指出“不仁”的君主,不但不配做人民的父母,而且不能再称其为君,应该叫残、贼或者“一夫”,即独夫民贼。 孟子的法律思想 二、孟子推行“仁政”的法律主张 (一)“省刑罚”与反对滥用死刑的主张 强调仁义治国,但并不否定法的作用。认为重刑滥杀是“虐政”“暴政”。 “杀一无罪,非仁也”。 ”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 孟子的法律思想 (二)“民贵君轻”说与“暴君放伐”论 “民为贵,社稷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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