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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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章

第二十二章 注册商标无效 五、注册商标无效的追溯力问题 1.被依法撤销的不当注册商标,其商标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做出之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章 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 第一节 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商标评审的一般规定(一)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地位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商标确权程序中的复审机构,它与商标 局都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相并列。机构图见下页。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受理的商标评审案件的类别P307 二、商标评审程序 (一)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的五个法定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组织结构图 第一节 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商标评审的一般规定(二) (2)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书件; (4)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根据; (5)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6)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二)商标评审案件的裁决 (1)书面审理为原则,公开评审为补充。 (2)审理案件应当有2/3的委员参加,并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作出裁决。 第一节 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商标评审的一般规定(三) 三、商标评审裁决的效力 (一)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提出评审申请的四种情形: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2.评审程序违反《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 3.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当事人伪造的; 4.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当事人重新提出评审申请的,不停止裁决的执行。 (二)对商标行政裁决的司法审查。 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商标复审裁决(一) 一、商标驳回复审 1、驳回商标的概念: 驳回商标是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2、救济手段: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第二节 商标复审裁决(二) 二、商标异议复审 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商标局就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两面针商标注册异议复审案 广西柳州牙膏厂在牙膏上使用两面针标志多年后,申请在牙膏上注册两面针 商标。商标局初步核准公告后,另一家牙膏厂提出异议,认为两面针为药物牙膏的主要原料、起主要治疗作用,将两面针作为商标注册,不利于市场竞争。商标局和商标 复审委员会均认为两面针在牙膏中虽是一种辅助性添加材料,加入量仅为百分之零点五,但作为中草药牙膏,在治疗口疾的疗效上的确起了主要作用。因此不能否认其是该种牙膏中起主要作用的原料。 但两面针牙膏问世之后,柳州牙膏厂经过长年经营和市场 开拓,已使该产品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声誉,成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牙膏产品之一。其销售额在国内牙膏行业中名列前茅,并在国内历年来多次获奖。由于两面针牙膏在广大消费者中的广泛影响,一提起两面针牙膏消费者就自然想起柳州牙膏厂,因此,两面针已起到了消费者区别柳州牙膏厂向其他厂家产品的标志作用,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商标法》之所以禁止以商品的主要原料作为商品的商标,是因为这类商标无法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而两面针通过实践已证明完全能达到区别商 品出处的作用,则不在《商标法》禁用条款的限制范围之内。 “小肥羊”商标注册异议复审案 内蒙古小肥羊餐馆连锁有限公司申请将小肥羊的文字及图形注册在餐饮服务上。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之后,多家餐饮店提出异议,认为小肥羊反映了行业特点、原料名称,缺乏足够的显著性,而且小肥羊已成为反映内蒙古涮肉特色的共有名称,不应由某一家独占。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驳回异议的决定后,异议人提起行政诉讼,并最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小肥羊文字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表示了涮羊肉这一餐饮服务行业的内容和特点,作为商标注册缺乏固有显著性。但这 并不排除小肥羊文字可以通过使用和宣传获得第二含义和显著性的可能性。 由于内蒙古小肥羊公司采用了连锁加盟的经营方式,服务规模和范围急剧扩张,至其申请商标被初步审定公告时,已在全国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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