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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识别区ppt
* 国际法前沿问题专论 防空识别区 内容概要 防空识别区的概念 世界各国防空识别区的现状 我国防空识别区的划分 我国划分防空识别区的原因及目的 防空识别区新动态 概念 防空识别区(英语: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简称ADIZ),指的是一国基于空防需要,单方面所划定的空域。目的在于为军方及早发现、识别和实施空军拦截行动提供条件。二战后,随着空中作战力量的发展,特别是以高空高速为基本特征的二代战斗机的发展,各国传统的防空体系面临较大威胁。如果还按照对方目标逼近本国领空才出动战机拦截,时间不充裕,根本无法保证成功拦截。于是在本国领空之外的公共空域(简称公空)划定防空识别区,就成了扩大预警空间、保证拦截时间的通行做法。 防空识别区的性质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根据自己的空中防御需要划定的一个空中预警范围。通常情况下,以该国的战略预警机和预警雷达所能覆盖的最远端作为“防空识别区”的界限,它比领空和专属经济区的范围要大得多,根本不属于国际法中的主权范畴。一般来说,设置“防空识别区”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国籍不明的飞机侵犯主权国领空,提示或警告进入“防空识别区”的他国军机不要误入或闯入主权国领空。防空识别区最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太平洋总部制定,用于规范美国及其盟国之间的对空防御作战,此种划界只针对美国的盟国,非盟国则未划界。 防空识别区是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完全是一国的单方面行为。从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区域来看。通常以一国领海基线为基准,达到雷达探测的最大距离,一般要大于专属经济区范围。据统计,防空识别区外沿可以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几十至数百海里不等。防空识别区在有些地方从海岸线向外延伸至200海里。而大西洋上加拿大的防空识别区向外延伸的最大距离有时达到离海岸线250海里。 历史背景 设立防空识别区始于二战后冷战初期,迄今全世界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取这一做法。防空识别区实质上是基于国防需要而建立的预警防空区域,为的是在不明航空器进入一国领空前,对航空器的性质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以争取处理问题的时间,这样做既有利于保证国家的领空安全,又可避免因误判引发不必要的军事冲突。现有国际法理论上对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并无一定之规,即没有明确规定,也未明令禁止。然而将防空预警范围适当延伸至领空以外的区域,在外国航空器进入时采取识别、预警等防御性措施显然符合关于国家主权不可侵犯和各国有权保卫其领空不受侵犯等国际法原则。防空识别区最早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由美国和加拿大创建的,发展到现在的规模,应该被称为是一种已被广泛接受或认可的国际实践。 世界上防空识别区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空中作战力量的发展,特别是以高空高速为基本特征的二代战斗机的发展。各国传统的防空体系面临较大威胁。如果还按照对方目标逼近本国领空才出动战机拦截,时间上根本无法保证。于是在本国领空之外的公共空域(简称公空)划定防空识别区,就成了扩大预警空间、保证拦截时间的通行做法。 1950年,最初是由美国太平洋总部制定,用于规范美国及其盟国之间的对空防御作战,此种划界只针对美国的盟国,非盟国则未划界。 1951年,加拿大随后建立了“防空识别区”,向大西洋和太平洋延伸了几百海里。凡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必须报告身份,以便地面国家识别,定位和管制。目前(截至2012年),已经有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德国、缅甸、土耳其、泰国、中国台湾地区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防空识别区”。 1972年5月10日,日本防卫厅发布了关于冲绳“防空识别区”的决定,将钓鱼诸岛全部纳入冲绳列岛“防空识别区”。 2010年6月,日本单方面决定把位于与那国岛上空的台日“防空识别区”界线加以修改,使日方的“防空识别区”扩大至更靠近台湾东部海岸一侧,招致台湾方面的强烈不满。 世界上防空识别区现状 世界上第一个防空识别区是北美防空识别区。上世纪50年代,来自苏联的战略轰炸机对北美大陆的威胁与日俱增。于是,美国和加拿大围绕北美大陆创立了由五个区域组成的防空识别区。 在美国和加拿大首创防空识别区的概念之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印度等20个国家也相继成立了本国的防空识别区。 法律效力 对于防空识别区的法律效力各国有不同认识。通常,由于防空识别区范围大于领空范围,因此这个范围内就有领空和公空之分。公空范围内的防空识别区不是某一国的领空。因此任何国家不能在该范围内对飞行器行使“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防空区的划设属单边行动,但在防空识别区的非领空部分属于各国都享有同等权力的公空,受到国际法保护。只是各国态度不大相同。一国飞机如果只是在未经通告条件下进行了无害航行,一般并不认为是侵犯了某国领空。 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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