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例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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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例析

劳动案例分析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多长期限最为适合?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首次合同,究竟签几年比较好呢?《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来渝讲解这部法律时,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3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是最合适的。签1年、20年都不好“有的企业明年起,打算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员工一年一签。这是非常笨的做法,因为第二年就又得面临是否和员工续签合同的问题,仅一年时间,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常凯说。 “还有的企业打算和员工签20年的固定期限合同,以为员工一般来说干不到这么久,可以避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这同样不能规避中途解雇员工带来的赔偿问题。因此,也是不可取的。”常凯说。签3年对双方有利首次固定期限合同究竟签几年好呢?常凯说,3年是一个比较好的期限。 “一个员工,3年时间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他说,而员工一方,用3年时间,也可以看清所在的企业,到底是否适合自己,有没有发展前途。“临界时间”别解雇员工“有的企业主,打算和员工签个5年、10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一两个月将其解聘了,这样做,很可能会得不偿失!”常凯说。 他说:“这种解雇是无法规避每年3个月的赔偿的,而且这个员工在企业干了这么多年,积累的经验为企业带来的财富是难以估计的,新招聘员工未必能为企业带来这么大的价值。”企业别搞内部霸王条款就算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也不是铁饭碗,依旧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将其解雇,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合理,不合理的规章,制定再多也没有意义。常凯教授说,有的企业,打算马上把“三天旷工即解聘”写入规章,这和国家关于15天旷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矛盾的,也是无效的。他还举例,把“每天上午只能上两次厕所”等写入企业规章,员工就算违反了,企业也是无权解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应从何时开始算起?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由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由此可知,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并不是从08年起,而是应当由老张的单位用工时开始计算。 单位能不能辞退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 【案由】   【分析】 你可以辞退那些自己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一定条件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新颁布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劳动者由于其个人原因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即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 【分析】 问题涉及到我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工资标准都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时应当得到的工资。而加班工资,是由于劳动者比平时付出了额外的特别劳动所应当得到的,不应当包括在正常工资范围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该规定第12条更是明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由上述规定可见,即使你每个月的总收入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扣除加班工资后仍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们公司的这一做法仍然属于违反了国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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