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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案例分析 ◆法条回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协商一致原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 实务操作关键? (1)变更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2)注意留下变更的证据。? 合理调岗案例? 陈某就职于某工厂﹐2006年3月﹐该工厂因为生产需要﹐将陈某从同一车间A生产线调至B生产线﹐其薪资待遇﹑工作内容均未发生变更。陈某并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岗﹐工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其作出计大过一次的处理决定﹐陈某不服﹐以变更劳动合同未与其进行平等协商为由﹐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该工厂对陈某的调岗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案例分析﹕? 案例中陈某属于工作位置的变更﹐就好象在同一个办公室中﹐由A办公桌被调到B办公桌一样。所以属于用人单位合理调岗﹐用人单位的利用自己的管理权﹐对劳动者的工作位置作出调整﹐其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近日,智联招聘公司在成都举行“劳动合同法及企业应用策略”讲坛,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徐义成就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试用期、违约责任与适用范围等作了解读。晨报记者与200多家单位老总、人事主管一起,聆听了徐义成的解读,并就公众关心的话题,现场采访了徐义成。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用人单位确因需要要裁减员工,必须遵循裁小留老的原则”……? 案例:单位无情解聘老员工 徐义成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老员工板凳将坐得更稳当。不过,在这之前,老员工有时会被单位无情解聘。50岁的龚先生是某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多年。一直以来,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期的。今年年初,龚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他不再续约。 情急之下,龚先生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继续聘用他或给付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龚先生的遭遇很值得同情,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读1:不能随便解聘老员工 “在单位工作了几十年,却因年老体衰,遭遇单位吐故纳新,确实令人心寒。”徐义成说,像这样的单位,现在也不在少数。明年1月1日起,这样的局面将会得到缓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其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将享受老员工法律待遇,单位不得随意解聘。 解读2:裁员半年内招工有限制 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不得再招工,确需招工,应优先考虑原单位人员。用人单位只能在下述四种情况下,才能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是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徐义成说,单位在裁员过程中,对持有残疾证、工伤等级证,双证齐全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工伤救治期、孕产妇等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不与四类人签合同 已经退休的单位返聘人员;外单位退休、下岗人员;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在校实习生等 解读(徐义成):退休返聘人员,在解决自己与单位的权利义务问题时,可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发生劳动争议时,这类人员也不会纳入劳动仲裁调整范围,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小时工工资最长15天结算一次 每天最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工资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 解读(徐义成):小时工也称为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算劳动报酬为主。单位可不与小时工签劳动合同,但工资要含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有关于“员工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但是两者在具体规定上截然不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按照这个条款,一个员工合同到期,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愿意续签合同,而用人单位并没有问劳动者要续多长时间,劳动者本人也没有提出来要签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其签订一个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 【案例1】? ??? 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年多,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正好今天他的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按规定,老王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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