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例.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员工奖惩例

员工奖惩条例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奖惩办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 奖惩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及时性原则; 3、对责任事故进行追溯处理的原则。 (二)奖励条例  第一条 奖励的种类及申报程序: 1、嘉奖(奖现金50-1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记小功(奖现金100-2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记大功(工资上浮一级),由部门提出,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4、以上奖励适用于集体(或单位),集体(或单位)的每位员工可分别记奖。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应给予嘉奖。 1、拾金不昧者(100元以上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实施给公司创造效益在1000元以上者; 4、在集团公司刊物发表论文一年在二篇以上者;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口碑 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 11、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12、工作时间内非工作原因饮酒者; 13、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或对上司布置的任务、同事拜托事项无回复者; 14、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且未向公司汇报的者;或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公司规定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品行不良、谎报事实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其他过失情节较轻者; 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3、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2000元以上者;或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4、受贿1000元以下者,或因业务接受馈赠200元以上未主动说明情况或未主动上交者; 5、私下对公司员工或领导进行议论者; 6、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在公司内打牌或赌博者; 7、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妨害秩序、有伤风化者或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且未主动汇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敷衍了事、溜须拍马、阴奉阳违者; 12、损公肥私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13、年度内累计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纪,予记大过处分,降级、免职或作自动离职处理。 1、 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较重者; 2、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3、全年旷工累计达十日(含)以上或一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含)以上者; 4、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者; 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恶意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6、煽动公司员工消极怠工或罢工,传播对公司不良言论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和工作安排,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8、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者; 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11、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12、年度内累计记小过三次者。 13、员工出现挖人抢单现象,经调查属实者; 14、未通过正常渠道申诉,造谣、诽谤公司或公司领导、员工者。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纪,直接作自动离职处理。 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为同行业单位提供兼职服务者; 2、对公司不忠诚,谎报信息、造谣惑众、散布公司不良言论诋毁公司形象者;或有偷窃、吸毒等不法行为,参加法轮功等不法组织、损害公司声誉者; 3、有小过错或违纪屡教不改,被三次以上书面警告或记大小过者; 4、玩忽职守,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一万元以上损失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5、见公司遇灾不救或不报警、不作为而酿成大祸,有确实证据者; 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利用公司合同或利用工作之便危害公司利益,私做交易,为人或为己牟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8、受贿、侵占公司财物、不法报销或贪污公款,年累计1000元以上者;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10、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11、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12、在公司内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者; 13、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达二次者; 14、年度内累计记大过达二次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协议。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文档评论(0)

144416862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