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第二章 微观规制法07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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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二章 微观规制法07课件

第二章 微观规制法律制度 五节;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区别(简答);3.行为的主体不同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经营者 垄断行为主体:经营者 国家机关和组织 4.后果不同 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损害竞争对手、不直接或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垄断行为: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 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 危害社会整体利益;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三)+(一) ;西方的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 反垄断法的基本政策方法传统上划分 结构的(structural)方法 行为的(behavioral)方法 这些方法是维护有效竞争的基本方法。 反托拉斯政策在两个方面影响厂商的行为: 结构修正 行为修正 ;1. 结构主义 使市场保持在有效竞争的范围内。垄断状态如超过了理想的结构标准,即为违法,就要予以限制或禁止。 主要涉及独占;合并 弊端: 1)可能损害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或使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限制 2)一大批缩小某些企业规模的解散法令会对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破坏性的冲击;2.行为主义 不以经营者对市场的占有份额为规制标准,而是以其行为是否构成垄断、限制竞争为规制对象。;反垄断法适用的主要原则(简答);利弊分析 利:1)维护法律规定的安全价值 2)节约资源。 弊:1)可能带来不公正的判决 2)对本身违法的解释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本身违法原则的基础是假设,假设与事实间的吻合不一定完善。 ;2 .合理原则 垄断行为有合理与否之分,只有在企业谋求垄断,并通过不合理的方法实施其意图,造成对竞争对手的实质性限制的情况下,其行为方属违法。 利:灵活性、合理性 弊:1)不确定性,调查费用高,操作性差 2)增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公共政策者产生错误和滥用行为的危险 3 .惩罚性原则 《谢尔曼法》规定3倍损害赔偿;国外适用除外范围的规定3) 1)国家垄断 2)自然垄断 3)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1.仿冒竞争对手的行为4);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例1]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后来,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仅属于省内知名,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4)虚假的商品标识;[例2] 甲欲购买“全聚德”牌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的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在实践中,商业贿赂主要表现为——账外暗中给付和收受回扣。 回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包括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服务性回扣。 商业贿赂与折扣的区别 商业贿赂与佣金的区别;商业贿赂和折扣的区别(简答);商业贿赂与佣金的区别(简答);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4)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获取手段非法)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非法手段获取、非法使用)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违约使用) 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他人侵权);低价倾销商品行为的例外: 4)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 积压商品: 3)季节性削价; 4)因偿还债务、歇业、转产处理商品 ;7.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2) ;[例4]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在公开的公告中称:本次有奖销售活动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抽奖,设一等奖5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所有奖券还将进行第二次抽奖。 第二次抽奖,设一等奖2名,各奖冰箱一台(价值2000元)。 请问:此次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9.串通投标行为(2);我国《消费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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