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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问题列举课件
主讲人 吴跃云
2011/6/10
;主要内容;一、非本期费用
(1)本年度由期间费用列支的以前年度费用(所属期间往年、发票日期非本期)——永久性差异。举例:汽油费
(2)本年度由期间费用列支的以后年度费用(所属期间跨年、发票日期为本期)——时间性差异。举例:广告费 ; 二、与收入无关——永久性差异
因销售房屋需要赠送客户物管费(有发票)
主管行政机关罚款、税收滞纳金(有票据)
报销未在本企业领取工资的房产行业员工相关费用(如差旅费等,有发票)
员工福利性商业保险(有发票); 三、不合规票据——永久性差异
非经营性收据(房管局出具,注:代收宣传策划费等)——暂未调整
老带新客户购物卡以多次购买大额劳保、清洁、洗涤、文具、办公用品等形式列支(没有具体明细,有发票)——完善手续
取得会务费发票,后面缺少会议通知——???善手续
取得非收款单位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正规发票
取得代开房屋租赁发票,应由房东承担的税费票据
取得老带新客户签收劳务费的发放表(已代扣个税)
取得消防部队培训费票据(武警内部使用,不属于发票); 备注:A、《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八、(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备注:C、符合规定的凭证(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建设项目报建费票据、维修资金交款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如: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银行收费凭证、银行利息回单、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工资发放表等,但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武警部队通用收费票据(无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普通收据不能用于税前扣除。 ; 四、重分类调整——永久性差异
(1)企业在工资表中发放的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应从工资薪金中扣除,调整入职工福利费
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四、重分类调整——永久性差异
(2)企业为销售房屋举行营销推广活动,购买糕点、饮料、奖品等支出,应从业务宣传费调整入业务招待费
(3)企业报销客户、专家、记者、销售代理人员差旅费,应调整入业务招待费。 ; 五、成本费用超支
工资及工会经费:本年度计提工资薪金未实际发放部分,已计提未拨缴或超比例拨缴的工会经费(时间性差异)
备注: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C、《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五、成本费用超支; 五、成本费用超支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列支数超过本年实际发放工资薪金2.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上年末有余额的应先使用(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
备注:A、《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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