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案例复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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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案例复习课件

财产保险案例; ; ; ; ; ; ; ; ; ;分析: 车险案例分析时应注意四个要点: (1)明确各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险种; (2)明确各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 (3)明确所保车辆的责任比例 (4)明确各种责任比例对应的免陪率规定 A保险公司应赔偿的: (1)车辆损失险赔偿金额=甲车车损×甲车责任比例×(1-免陪率) =10×70%×(1-15%)=5.95(万元) (2)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 =(乙车车损+乙车医疗费+乙车货物损失)×甲车责任比例×(1-免陪率) =(22+5+13)×70%×(1-15%)=23.8(万元) B保险公司应赔偿的: (1)车辆损失险赔偿金额=乙车车损×乙车责任比例×(1-免陪率) =22×30%×(1-5%)=5.28(万元) (2)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 =(甲车车损+甲车医疗费+甲车货物损失)×乙车责任比例×(1-免陪率) =(10+12+18)×30%×(1-5%)=11.4(万元); ; ; ; ;案例8 某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该被保险人家中失火,当: A、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B、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C、 相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案例分析 A: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B: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损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即超出免赔额的部分。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8万元-5万元=3万元。 C:因为采用了相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案例9 郭某于1986年1月30日向当地甲保险公司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并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5000元,保险期限1986年1月31日至1987年1月30日。后来,郭妻所在单位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家财保险并附加盗窃险,郭某家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期限自1986年3月18日至1987年3月17日,但承保人为乙保险公司。1986年5月10日,郭某家发生盗窃。郭某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了甲保险公司,经查勘确定,郭某家被资损失达20000元,其中现金存折计7000元,金银手饰3000元,字画3000元,录像机、高级西装共7000元。郭某向甲、乙两保险公司提赔。 在理赔过程,乙保险公司发现郭某向甲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后来郭妻所在单位为职工在乙公司投保;因此,乙公司认为这属于重复保险,第二份保险合同无效,乙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甲保险承担保险责任。剔除现金存折、金银手饰、字画等不保财产外,甲保险公司以保险金额的全额5000元赔付郭家。 ; 分析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现金、存折、金银、手饰、字画等属于不保财产,在发生家财损失的情况,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根据国际上习惯作法,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一般采用下列三种分摊方式。    1.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这种方式将各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作基数加总起来,求得每家应分摊的比例,按比例分摊赔款。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承保比例 =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 2.赔偿金额责任分摊方式。 这种方式按照各家保险没有重复的情况下单位应负的赔偿金额作基数加总起来得出每家应分摊的比例,按比例分摊赔款。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未构成重复保险的情况下) 。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赔偿比例 =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 3.出单顺序负责分摊方式。 这种方式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出单顺序赔偿,由先出单的公司首先赔偿,损失金额超过第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时,才由第二家公司赔偿超出部分,以此顺序负责赔偿。 我国《保险法》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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