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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行政行为暨具体行政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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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行政行为暨具体行政行为课件

第四章;导言:行政行为的新理论 ;二是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家行政机关”,还包括“依法享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是行政行为作用领域从“行政管理” 领域(如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税赋征收)扩展至其他“行使行政职权”活动的疆域,如给付行政、行政规划、风险预防等。 四是行政行为方式从单方的、强制性“行政管理”发展成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单方性与双方甚至多方并存的多样化方式。 作为 五是行政行为的外延从“作为” 不作为 六是行政行为的后果从未作明确要求 需要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法律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体系 三个层次 宏观意义上:行政行为是整个行政法所规范和调整的对象 中观意义上:行政行为是类型化的行政决定和非行政决定的统称 微观意义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处理行为 行政规范、行政规章、行政规定等行政规范行为;二、行政决定(或称行政处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含义 是个集合概念,相当于德国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或者日本行政法上的权力性行政法律行为,或者中国台湾地区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 在中国行政法学语境下:指由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对行政相对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二)特征 不仅具有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公共性、运行行政权等基本特征,而且还具有外部性、具体性、单方性、强制性、最终性、要式性等独特个性。 ;须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行为是对外的而非对内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是单方的而非双方或多方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是强制的而非非强制的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是最终的而非阶段性的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是要式的而非非要式的行政行为 ;(三)构成要件 1目的要件:行政行为应当为了实现特定公共行政目标 2主体要件:行政行为应当由行政主体作出 3对象要件:行政行为的事项应当是具体的 4行为要件:行政行为应当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5程序要件:行政行为应当程序正当 6依据要件:行政行为应当依据法律(广义) 7形式要件: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为载体或者表现方式 ;(四)法律属性 第一,行政行为的公共性 第二,行政行为的法定性 第三,行政行为的高权性 第四,行政行为的具体性 第五,行政行为的处理性 ;第一节 实定法中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的列举,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有7种: 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颁发证照行为,相对人认为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该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这表明:;这又表明:;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裁决 4.行政确认 5.行政登记 6.行政许可 7.行政批准 8.行政命令 9.行政复议 10.行政撤销 11.行政检查 12.行政合同 13.行政奖励 14.行政补偿 15.行政执行 16.行政受理 17.行政给付 18.行政征用 19.行政征购 20.行政征收 21.行政划拔 22.行政规划 23.行政救助 24.行政协助 25.行政允诺 26.行政监督 27.其他行政行为 ;这也表明:“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一个开放和发展的法律概念,其内涵和外延也应当与时俱进,不断丰富与扩展。 请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第六题 (本题22分),如下: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 六、;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共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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