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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三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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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第三章课件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本章参考书目: 1、本教材。 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北大、高教出版社,2007。 3、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4、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5、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6、应松年《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确立标准 1、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融入现代宪政精神; 2、行政法基本原则应体现法律的基本价值;(eg:法律的重要价值是保护人权) 3、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反映行政的目的; 4、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是行政法中最高层次的规则。 ; 第二节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一、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立 1、1983年王珉灿《行政法概要》,七项:党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分工,党企分工;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民主集中制;精简;各民族一律平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依法办事。 2、1985年应松年、朱维究《行政法总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 3、1989年罗豪才《行政法学》:合法性;合理性。;;;二、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行政行为应受一般法律之拘束。具体包括法律优越、法律保留。 (二)明确性原则。即行政行为之内容应明确。 (三)平等原则。即行政行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为差别待遇。 (四)比例原则。 1、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之达成; 2、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 3、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五)诚信原则。即行政行为应依诚实信用之方法为之,并应保护人民正当合理之信赖。 ;三、我国澳门地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994,《澳门行政程序法》) (一)合法性原则 (二)谋求公共利益???则及保护公民权益原则 (三)平等原则及适度原则 (四)公正原则 (五)行政当局与私人合作原则 (六)参与原则 (七)作出决定原则 (八)非官僚化原则及效率原则。 (九)无偿原则 (十)诉诸司法机关原则 ; 四、我国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及内容 (一)依法行政原则 德国学者认为应包含三项子原则:法律创制;法律优越(位);法律保留。 在我国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1、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 2、依法行政要求政府首先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 3、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1、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 2、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自由; 3、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 4、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注重保护相对人的财产权。 ;“同命不同价” 2005年底,重庆的几个女孩在乘坐同一辆车时遭遇车祸丧生,但肇事单位给农村女孩的赔偿却不及城里女孩的一半:拥有城市户口获赔20万元,农村户口仅获赔9万元。 2006年4月13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对一起轿车与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尽管两名死者是乘坐在同一辆夏利车里的,但由于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差别,最后的赔偿金竟相差24万元。; “如果不幸被车撞死,能赔多少钱?如果你是深圳城市人,赔偿金为573305.00元;如果你是广东任何地方的农村人,赔偿金仅为93810.00元,相差6倍多!这不合理!”全国劳动模范、广东省人大代表、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汗等13位代表提交《关于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实行统一标准的建议》,建议省人大牵头,会同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对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一个统一的标准。(2007年2月7日《广州日报》)      ; 人命无轻重贵贱,损害赔偿不应分三六九等。但长期以来,农民工在遭遇医疗损害、交通肇事以及其他灾难性损害后,却常常因自己是农村出身而遭受数以倍计的赔偿打折。 ; 从表面上看,同命不同价是由城乡二元户籍体制产生的衍生物,而实质上却是源于法律的不公。1992年1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将受害人的户口类别分为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据此采用不同的赔偿标准。虽然这个办法已从2004年5月1日起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所取代,也废除了通过受害人的户口类别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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