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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教材文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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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教材文言课件

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中关于文字使用的注释指瑕;一、文言文文字使用现象介绍; (二)通假字,是古文中因音同或音近而互相可以借用的一组汉字。本该使用的汉字叫本字,借用的叫借字。注释的规范术语为:某,通某。例如: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此句中“蚤”,应该注释为:蚤,通“早”。 判断一组汉字为通假字的根据是:音同或音近(古音),本用时意义上无关。学习通假字主要参看马天祥《古汉语通假字字典》和高亨《古字通假会典》。; (三)古今字,是古汉语不同时期记录同一个词的两个不同的汉字,先出现的叫古字,后出现的叫今字。古今字的关系,一是时间上有先后关系,二是词义上今字分担古字的一个义项,即在共同记录的那个词的意义上相同。这既不同于异体字的完全等义,又区别于通假字的完全无意义联系。古今字的注释规范术语为:某,后来写作某。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此处文字使用现象应注释为:说,后来写作“悦”,喜悦,高兴。《说文·言部》:“说,释也。从言、兑。一曰谈说。”初中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论语》十则,对这个的注释为:说,为“悦”的古字。这种解说和古汉语注释相比不尽规范,但是对性质判断是正确的。可惜的是,六册教材古今字判断正确的仅此一例.掌握古今字可参看贾延柱《常用古今字通假字字典》,辽宁出版社,1988年版。; 然,b《说文·火部》:“然,烧也。”《孟子·公孙丑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假借表示指示代词,后又另造一“燃”字表示其本义。《说文》徐铉注:“然,今俗别作燃。” “然”与“燃”在“燃烧”这一义项上即为“古今字”。 益,《说文·皿部》:“益,饶也。”将“益”的本义解释为“增益”,这是错误的。“益”的本义即是“水漫溢”。《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引申出“增益”“富裕”“利益”等多种意义,于是造一“溢”字来表示其本义。因此“益”与“溢”在“漫溢”这一义项为古今字。;二、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文字使用现象注释指瑕;; 2.客问元方:“尊君在不?”(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25课《世说新语》两则之一《陈太丘与友期》)此处注释为:【尊君在不】不,通“否”。按:此处注释不妥,当为“不,后写作‘否’”。 ; 3. 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15课《孙权劝学》)教材此处注释为:【当涂】当道,当权。按:这种注释显然太过简单,不完整。因为此处“涂”字为“途”之古字,应该注释,否则不易理解。因此当注为:涂,后写作“途”。 4.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此处教材注释为:【邪】通“耶”,语气词。此处注释不妥,当为:后来写作“耶”。《说文》:“邪,琅邪郡,从邑牙声。”段玉裁注:“汉碑‘琅邪’字或加玉旁,俗字也。近人隶书从耳作耶,由牙耳相似。”《广韵·麻韵》:“邪,俗作耶,亦语助。”《洪武正韵·遮韵》:“邪,疑辞,亦作耶。”; 5.满坐寂然,无敢哗者。(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20课 清 林嗣环《口技》)教材注释为:【满坐寂然】全场静悄悄的。坐,通“座”。按:此处注释不妥。坐,当为“座”之古字。《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坐”下义项②:座位。这个意义后来写作“座”。《汉语大字典》“坐”下义项⑧:席,座位。后作“座”。; 6.止有剩骨。(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第30课 蒲松龄《狼》)教材此处注释为:【止】通“只”。按:此处不必解作通假。“只”是“止”的引申义。止,本义“脚趾”。《说文·止部》:“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物体下部的基址。象草木生长有根。所以用止来记录脚这个词。” 按甲骨字形为脚形。《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止”下义项①释为:“脚。《汉书·刑法志》:‘当斩左止者,笞五百。’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趾’。”由本义“脚”引申为“居住,栖息,停止”,再引申为“只”。《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止”下义项④释为:“副词。只是,仅仅。”并没有解释为通假。《汉语大字典》“止”下第15个义项释为:“副词。相当于‘仅’、‘只’。”也并未解释为通假。; 7.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八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21课《桃花源记》)此处教材注释为:【要】通“邀”。此处注释不妥。应注为:【要】邀请。这个意义后写作“邀”.《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第四版)448页“要”下义项③:“邀请(后起意义)。陶潜《桃花源记》:‘便要还家。’” 要,《说文·臼部》:“要,身中也。象人要自臼之形。”本义是“腰部”。《墨子·兼爱中》:“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引申出“拦阻”“约束”“邀请”“要挟”等多种意义,“要”字被这些引申意义占用,又专门造一“腰”字来表示其本义,造一“邀”字记录“邀请”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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