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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金融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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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金融法课件

第十一章 金融法 一、??金融与金融法 金融的产生条件 1.货币从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地分离出来,起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用。这是金融产生的前提,而这只有在商品经济已有相当发展时才能达到。 2.信用日益发展,多种信用形式的出现。 3.银行等专门金融机构的出现 融资模式 间接融资 储户 商业银行 贷款者 直接融资 投资者 上市工作 证券公司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 货币制度 货币的发行——中央银行 货币的经营——商业银行 资金融通的多样化——投资银行、证券市场、保险公司等 货币制度的发展历史 银本位制 金银本位制 金本位制:货币有法定的含金量,且可随时兑换成黄金。 纸币本位制:国家不规定纸币的含金量,也不允许纸币与金兑换,纸币作为主币流通,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人民币法律地位 境内唯一合法货币 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性质上是信用货币 二、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一般是指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在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特殊金融机关。 (1)货币发行 (2)政府融资 (3)社会支付结算中心 (4)最后贷款人 (5)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在性质上应属于调节宏观经济、监管金融业的特殊国家金融监管机关。 1.作为国家机关,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机关相比,有着显著的特殊性。亦即它带有银行的性质,执行着金融机构的业务。 ??2.作为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虽然具有银行(金融企业)的一般性质,但它和普通银行相比,又更多地体现出国家机关的性质。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和控制货币供给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货币政策工具 (1)存款准备金制度。 (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3)再贴现政策 ?(4)再贷款政策 (5)公开市场业务 (6)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三、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收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综合信用中介机构,是金融企业的一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的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2.支付中介职能。 ?3.信用创造职能:银行1吸纳100亿存款后发放 90亿贷款给A,A向B支付90亿货款,B将90亿存入银行2;银行2吸纳90亿存款后发放81亿贷款给C,C向D支付81亿货款,D将81亿存款银行3;银行3吸纳81亿存款后,向E发放72.9亿贷款,E向F支付72.9亿货款---------- ?4.金融服务职能。 商业银行的设立 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 (1)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 (2)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3)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4)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5)按照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6)应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5%;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3)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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