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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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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行为课件

第四章 行政行为;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针对非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多次适用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设定或授予的职权,无须相对方的申请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必须根据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未经相对方的请求,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八)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义务的行为。 损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对相对人予以不利益或者以某种方式侵夺、减损相对人某种权利或利益的行政行为,又称为负担行政行为或不利行政行为、侵益行政行为。 ;(九)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为争执双方以外的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案件,并作出裁决的行为。;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立法的制定程序 1、行政法规的制定。 (1)主体。(2)权限。(3)立项?。(4)起草。(5)审查。(6)决定。(7)公布。(8)实施。(9)备案。(10)解释。 2、行政规章的制定 (1)主体。(2)立项。(3)决定。 (4)公布。(5)备案。;(四)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立法机关的监督 (1)撤销。 (2)备案。 (3)质询。 2、司法机关的监督。 3、对行政立法的行政监督 (1)改变或撤销。 (2)备案。 ;;;孙志刚生前照片;孙志刚案主犯被判死刑;;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第四节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第五节 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特殊地域管辖: (1)如果由行为发生地管辖不如由行为人所在地管辖更恰当的话,可以由行为人所在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2)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处罚时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3)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亦称行政处罚的形式或罚则,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或制裁的具体措施或方法。 (一)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声誉罚”,是行政机关向违法者发出警戒,申明其有违法行为,通过对其名誉、荣誉、信誉等施加影响,引起其精神上的警惕,使其不再违法的处罚形式。 警告:行政主体对较轻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谴责和告诫的处罚形式。 ;(二)财产罚: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数量的物品,或者限制、剥夺其某种财产权的处罚。 1、罚款: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处罚方式。 2、没收。指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3.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听证程序的概念。是指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一种程序。 (2)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 (3)听证程序的组织。 (4)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六节 行政强制;;;;;;;;;(四)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1.依法执行的原则。 2.说服教育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3.及时、准确、手段正当的原则。 4.执行标的有限的原则。 5.强制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6.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7.协助执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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