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会计案例第十讲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6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会计案例第十讲课件

会计案例第十讲;;案例1 诚成文化——资产处置 诚成文化适用不当会计方法确认收益、操纵利润被查处。本案例将探讨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诚成文化,全称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武汉印刷厂,始建于1949年8月,1992年3月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原公司净资产折为2 533.04万股,定向募集法人股1 790万股,内部职工股940万股,于1993年9月6日至1993年10月6日,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l 760万股,1993年10月18日(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681)。 ;;;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武汉市审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长印文化娱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8 543 750元,评估价值8 700 000元;“传世藏书”资产账面价值为62 712 000元,评估价值65 280 000元,双方以评估价值进行资产置换,公司因此形成56 580 000元的投资收益,公司在年报中还同时披露此次资产置换所获部分“传世藏书”约990万元,将投资用于与新华书店总店等共同组建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确认此项资产置换带来的5 000余万元的投资收益究竟有何不当,在诚成文化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没有说明。此后看来当时能否确认笔投资收益的关键是两个问题:即资产置换完成的标志和资产置换的性质 ;关于资产置换能否成立和确认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应以对换入资产的控制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购买公司为置换完成的标志,才能确认相关损益。在具体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被满足时,才能认定控制权已经转让给了购买公司。 ;这些条件包括:购买协议已经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公司和被购买企业已经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当超过50%);购买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而此次资产置换经有关部门最终认定用于向长印文化娱乐公司投资的6栋别墅的房产证过户手续于2000年1月11日才完成,故项资产置换交易在1999年度不能成立。 ;关于资产置换的性质问题,1999年8月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按规定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1999年发布的准则判断诚成文化的资产置换行为,必须:第一,判断资产置换行为是属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还是属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二,确认被交换资产属于待售资产还是非待售资产。 ;上述两种判断将对公司账务处理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将诚成文化换出的“长印文化娱乐公司”股权视为长期股权投资,即非待售资产(指待售资产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而换入的“传世藏书”,因拟将其部分用于投资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中33%的股权,从而认定“股权换股权”应属一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即“传世藏书”以854万元入账,并且不产生投资收益。但是,如果将“传世藏书”视为“企业为出售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即待售资产,那么与换出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长印文化娱乐公司”股权,两者间交换将属一种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如果确认评估后的6 528万元确为“传世藏书”的公允价值,则其与“长印文化娱乐公司”股权账面价值854万元的差额,将成为当期收益。;(因而有关部门最终认定项资产置换在1999年度不能成立,且在2000年度按同类非货币交易规定不能确认5 658万元投资收益。;;1.1999年8月出台定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所定义的非货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为了便于判断,一般以25%作为参照比例,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低于25%(含25%)则视为非货币交易,否则视为货币性交易。由此可见,在对非货币交易的判断上,1999年出台的准则与2000年出台、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是相同的。但在具体会计处理上两者规定有所不同:;;会计处理规定是:(1)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发生补价,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补价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应以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补价,加上已确认的收益,

文档评论(0)

gm809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