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内涵及外延变化思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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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内涵及外延变化思索

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内涵及外延变化思索摘 要:社会变革时期,由于公权力对犯罪进行打击的制度尚不完备,使犯罪得以在这一时期呈现较快的发展趋势。社会变革直接影响了犯罪构成要件变化,使犯罪构成随社会变革发生相应的嬗变、敛缩和扩张。同时,在社会变革的直接影响下,犯罪外延呈现社会化、组织化和公开化等特征。另一方面,社会变革间接从刑事立法、社会文化和政治关系等维度对犯罪产生一定影响,进一步加剧了犯罪内涵及外延的复杂化。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应对社会变革对犯罪的影响,应加强社会变革中刑事立法的科学性,提高对社会变革中犯罪变化的预见性以及避免将犯罪问题过度政治化。 关键词:社会变革;犯罪内涵;犯罪外延;犯罪预防 1 对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变化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处在变化剧烈的转型时期,社会变革既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也引发了较为严重的犯罪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挑战。因而加大对犯罪的有效打击势在必行。但在加大对社会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代刑法的人道性,不能为打击犯罪而牺牲公民的人权利益,必须实现准确地打击犯罪。研究社会转型对犯罪内涵及外延的影响,可以科学地把握犯罪现象在社会转型影响下变化的规律,准确定位当今时代对犯罪的打击面和打击力度,实现在有力打击犯罪的同时,防止国家公权力对公民人权的过度侵害。 2 社会转型对犯罪内涵的影响 2.1 犯罪构成要件随社会转型的进程而嬗变 在犯罪主观要件方面,以罪过形式为例,在农业社会,由于整个社会的技术水平较低,生活生产方式简单,过失犯罪案件比较少,并且因果关系比较明晰,易于防范。而当社会从农业社会变革进入工业社会直至目前的知识经济时代,过失犯罪理论亦由“旧过失论”发展至“新过失论”再至“新新过失论”。在此过程中,社会转型的影响明晰可见。在犯罪的客观要件方面,以行为方式为例。作为犯罪具有外显性,是人们最早认识到的一种犯罪,并且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演变。而不作为犯罪在理论上受到关注则始于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的社会变革,信用诚实被普遍认识并渗透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后,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思想才逐渐发展。后来,团体主义或全体主义抬头,重视生活之互相帮助,对于不实施在生活上所期待之行为,视之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构成违法行为,由此不作为犯罪的观念逐渐普及,终于成为犯罪的题中应有之义。 2.2 犯罪构成要件随社会转型发生相应敛缩 为适应社会变革需要而产生的社会相当性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信赖原则对犯罪构成要件的敛缩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社会相当性理论”的提出,使得劳动争议、医疗行为、相扑、拳击等社会通念所认可的行为因其原则上欠缺反社会性并且往往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性职能而被看成是社会生活中正当的、自然的行为类型,让犯罪构成的设定和把握与生动、鲜活、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为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对于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行为,即使存在法益侵害,也要排除于犯罪构成之外,因而限定了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而根据社会进步而产生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则从另一方面促成犯罪构成要件的敛缩。该理论将犯罪构成与社会现状予以联网,以此说明认定犯罪应是以脆弱的人性和现实主义为基础,而不应以英雄标准和理想主义为基础,认为如果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不能认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责任,从而不能令其承担刑事责任。这无疑限制了犯罪成立的范围,使犯罪构成要件受到敛缩。随着交通运输业领域的迅猛变革,”信赖原则”顺应社会的要求得以创诞。在信赖原则之下,把预见可能与注意义务予以分离,即在某种条件下,行为人虽有预见危害结果的可能,但却不一定就有预见的义务。由此免除了行为人遇见他人可能实施不正常的非法行为的义务,并使行为人负责任的范围得到限缩。 2.3 犯罪构成要件发生相应的扩张 随着近代工业的高度社会化,经济活动异常频繁和复杂,高度危险行业的迅速增长,各种业务性犯罪激增,导致社会经济领域产生一系列变革,无过失犯罪应运而生。无过失犯罪即要求一定情况下,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并对之追究刑事责任不以本人具有罪过或犯罪的心理状态为必要条件,只要本人或他人具备一定的危害行为并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就要负刑事责任。由此,“无过失犯罪”理论使犯罪主观方面要件相应扩张。犯罪主体为(特定的)自然人,是传统刑法的一般规则,其以犯罪行为是身体动作和罪责自负的原则为基础,而随着社会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在一些国家法人也能作为犯罪的主体,这无疑使犯罪主体要件得到了扩张。伴随着贪贿严重、枪支泛滥等社会消极变革现象出现,社会出于同犯罪斗争的需要,为了便利司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有些国家刑法中出现了既非典型“作为”亦非典型“不作为”的犯罪构成,即持有型犯罪。持有型犯罪的出现使得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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