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过渡资源组(TRG)议题概述(四).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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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过渡资源组(TRG)议题概述(四) Henry204618 @岁月哥特 2014 年6 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在发 布新收入准则后,宣布成立收入确认联合过渡资源组(Joint Transition Resource Group for Revenue Recognition ,TRG )。在2014 年至2016 年间,TRG 共召开了8 次讨论会议,共 计41 个主要议题。其中,前6 次由IASB 和FASB 联合召开,2016 年的2 次会议仅由 FASB 组成的TRG 讨论,IASB 派代表旁听。TRG 的未被采纳IASB 的议题不具有强制性, 但对实务应用具有指导意义。 第五次会议纪要 第五次会议时间:2015 年7 月13 日 后续会议修订: 2015 年11 月9 日 在2015 年7 月13 日的会议中,TRG 讨论了以下议题: 议题1:向客户支付的对价 议题2 :范围:信用卡 议题3 :组合实务简化和可变对价限制的应用 议题4 :过渡日期的已完成合同 议题5 :“一系列”条款和可变对价分摊的应用 议题6 :对完成履约义务计量程序的实务简化 议题7 :当多重商品或服务属于单项履约义务时的计量程序 议题8 :确定商品的控制权在何时转移 议题9 :退货费用及相关成本的会计处理 议题1 :向客户支付的对价 向客户支付的对价,包括主体向客户(或从客户购买主体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支付 或预期支付的现金金额,还包括可与欠主体的金额相抵扣的抵免。向客户支付的对价,是 作为交易价格的扣减处理的,因此,除非向客户支付的款项是为了取得客户向主体转让的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 TRG 成员讨论了向客户支付对价相关的以下三个问题: 1 (1)属于客户可变对价指引范围的向客户支付有哪些?(问题1) (2)客户可变对价的指引,是仅与分销链中的客户相关,还是扩大到主体客户的客 户?(问题2) (3)向客户支付对价的确认时点(问题3) 这些问题在2015 年1 月26 日和2015 年3 月30 日的TRG 会议中已讨论过。 对于问题1,TRG 成员赞同2015 年3 月在伦敦和诺沃克的讨论意见。之前会议讨论 了以下三种观点: 观点A :主体应当评价所有向客户支付的对价; 观点B :主体仅应评价与客户合同(或合并合同)范围内的向客户支付的对价; 观点C :主体仅应评价与客户合同(或合并合同)范围内,且仅向该客户合同分销链 中客户支付的对价。 TRG 成员赞同,合理采用观点A 和观点B,将得出类似的财务报告结果,而且,合 理采用任意一种观点均能遵循识别向客户的支付相关内控流程和规定。没有TRG 成员赞 同观点C。 对于观点A,部分TRG 成员对TRG 议程纪要第28 号有关观点A 的讨论存在疑虑, 对于各项向客户支付,它要求主体应当单独评价并形成文件记录。他们认为,这不是对新 收入准则的适当采用,它将比现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实务花费更高成本,有些情况下可 能是不具可操作性的。职员承认,很多主体已经具备了内控流程来适用现行美国公认会计 原则下向客户支付对价的指引。 对于观点B,部分TRG 成员强调,严格采用观点B 可能无法识别出于收入合同相关 的向客户支付。例如,向客户支付可能显著超过客户或终端客户取得的商品或服务的公允 价值,根据合同合并指引,对意图通过分销链转移主体产品的分销链终端客户的支付,由 于不是同时或几乎同时签订合同,对该终端客户的支付将无法作为合并合同。但是,TRG 成员认为,在观点B 下,合理采用新收入准则下合同变更相关指引,应将此类支付作为对 原始合同的变更(交易价格的变更),因为两项交易具有经济关联。 对于问题2,TRG 成员赞同2015 年3 月30 日在伦敦和诺沃克的单独讨论意见。对于 该问题,之前会议讨论了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A :主体的客户仅限于分销链中的客户; 观点B :主体的客户包括分销链中的客户,也包括分销链以外的客户的客户。 大部分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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