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与平衡的魅力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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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与平衡的魅力3

一、联邦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 一、联邦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 宪法第一条第一、二、三款: 本宪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众议员按各州纳税人口的比例选出,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2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其中三分之一。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一款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副总统的任期相同。总统和副总统按以下方法选举;每个州依照该州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的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策二款 总统是合众国陆军、海军和征调为合众国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 第 三 条第一款:   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和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得到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他们继续任职期间不得减少。    第一条第七款: 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一议案,在成为法律前须送交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该议案,即应签署;如不批准,则应将该议案同其反对意见退回最初提出该议案的议院。该院应特此项反对见详细载入本院会议记录并进行复议。如经复议后,该院三分之二议员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连同反对意见应一起送交另一议院,并同样由该院进行复议,如经该院三分之二议员赞同,该议案即成为法律。但在所有这类情况下,两院表决都由赞成票和反对票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和反对票的议员姓名应分别载入每一议院会议记录。如任何议案在送交总统后十天内(星期日除外)未经总统退回,该议案如同总统已签署一样,即成为法律,除非因国会休会而使该议案不能退回,在此种情况下,该议案不能成为法律。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总统经咨询参议院和取得其同意有权缔结条约,但须经出席参议员三分之二的批准。他提名,并经咨询参议院和取得其同意,任命大使、公使和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和任命手续未由本宪法另行规定而应由法律规定的合众国所有其他官员。 一、联邦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 材料2 众议员名额和直接税税额,在本联邦可包括的各州中,按照各自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服一定年限劳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第安人。 ----摘自《美国宪法》 一、联邦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 二、从“邦联”到“联邦” 1、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 2、美国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3、联邦体制的作用 阅读、思考、回答问题 为应对金融危机,布什政府提出的7000亿美元救市方案,但该方案于2008年9月29日在美国国会众议院的表决中被否决 ; 救市方案被否决后,布什政府对方案进行了适当修改,并与议会磋商后,美国东部时间2008年10月4日下午,美国众议院通过救市方案,总统布什随后在他的椭圆形办公室内正式签署了救市方案。 案例:关于黑人选票的提案   1803年,当时的总统是杰斐逊,首席大法官是约翰·马歇尔。在一次国会会议上,一个经常争论的话题再次被几位议员提起并形成议案:各州众议员名额分配时,黑人以3/5计人数,太不公平,怎么说也得以4/5计。   该议案如果要成为法律,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程序,要怎样运作?请模拟。 上述案例体现了《美国宪法》的哪些原则,并结合材料加以说明。 * * * * * * * * * * * *   某同学撰写介绍美国中央政府职责的历史小论文,作了如下的表述。请你指出文中错误之处。   18世纪晚期,美国有一位总统在任职期间,没经国会同意就任命一位同窗好友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后因个人私怨,他又免去该法官的职务。后该总统为了争取连任,特意讨好选民,否定国会提出的“增加个人所得税”的立法草案,国会不服,经国会再次讨论,最后以2/3以上的总人数通过。总统很不高兴,再次行使否决权并宣布解散国会,却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宣布总统的这一行为是违宪的,该总统十分郁闷…… 问题情境导入 1787年美国宪法草稿 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美国1787年宪法 1、背景: -1776年美国独立,建立邦联制 1781年《邦联条例》规定:各州保留他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施制裁的任何规定。 材料一 美国独立后,没有英国舰队的护航,美国的商船队经常遭受海盗的袭击,损失惨重。 1786年,美国爆发谢司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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