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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履行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复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现代制药”或 “公司”)已根据《关
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履行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 】
1773 号)要求于2015 年10 月21 日披露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复函公告》,现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请就工作函第二项问题,补充披露公司及相关股东对各承诺事项的具体
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的时间、地点、事项内容等。
1、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 “上海医工院”)于2002 年1
月8 日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上海医工院于2015 年 10 月21 日书面函
复:“截至本函出具日,我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全面适当
地履行了该项承诺。截至本函出具日,我院不存在与现代制药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事项。同时,我院将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就2002 年 1 月8 日承诺事项继
续全面适当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上海医工院于2006 年3 月24 日承诺:“在适当的时机,积极推进管理层
持股计划,使公司管理层与全体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该承诺没有明确履
行期限,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履行。
3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 “国药集团”)于 2010
年9 月17 日承诺:“现代制药战略定位为以非头孢类,非青霉素类药品为主攻
方向,研究和生产有特色的原料药和制剂,沿既有的产品路线,大力拓展其它市
场。现代制药现有小规模头孢类品种将利用现有销售渠道维持自然销量,在未来
5 年内全面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国药集团将全力支持现代制药按照上述战略定位
方向发展,力争将现代制药打造成中国最具规模的特色原料药和特色制剂企业。”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8
长期以来,国药集团从规划、项目立项审批、融资担保、科研及政府事务资
源等各个方面,全力支持现代制药发展非头孢类、非青霉素类抗感染药,以及有
特色的原料药和制剂。2014 全年及2015 年上半年,现代制药的大环内酯类抗生
素,以及心绞痛药物、抗高血压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生化药品等非头
孢类、非青霉素类药物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9,497 万元及 136,509 万元,分别占
现代制药同期营业收入的87.13%及94.60%,构成现代制药的业务主体。2014 全
年及2015 年上半年,现代制药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营业收入仅占现代制药同期营
业收入的4.29%及3.97%,与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28.SZ,以下
简称 “国药一致”)等集团内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并不显著。
2015 年 10 月20 日,国药集团启动了全面解决集团内部同业竞争的业务整
合工作。现代制药与国药一致均于2015 年10 月21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现代制药与国药一致股票于即日起停牌。
4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以下简称“医工总院”)于 2012
年 12 月28 日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医工总院于2015 年 10 月23 日书
面函复:“截至本函出具日,我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全面
适当地履行了该项承诺。截至本函出具日,我院不存在与现代制药的实质性同业
竞争事项。同时,我院将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就2012 年 12 月28 日承诺
事项继续全面适当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就工作函第三项问题,有针对性补充披露至今仍未推进管理层持股计
划的具体原因,以及后续的承诺履行期限、计划安排等。
2015 年 10 月21 日,上海医工院书面函复: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我院尚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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