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2011年关于“权”及“权力”的异.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1年关于“权”及“权力”的异

“权”和“权力”的异同   卜安淳   当今中国社会“权力”泛滥,促使我们反复思考“权力”问题。在思考“权力”问题的过程,我们对“权力”与“权利”的区别大致是明确的。但“权力”本身是什么,“权力”与“权”有无异同,如何区分,我们一向并不太明白。   我对“权力”概念有过思考,基于对各类官员之滥用“权力”的担忧,我曾强调“权力”并不就是强力,或不仅仅是强力,认为即使国家赋予其机关一定的强力,即使国家机关赋予其官吏一定的强力,也是为了保障其在使国家社会动态平衡运作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强调“权力”的另一面必然是“责任”,强调“权力源于责任,责任源于权力”,强调我有责任主要不是源于他人的权力,而恰恰是源于我有权力,正是我所拥有的权力决定了我相应地必须做或不做某事的责任的分析。我自认为我的这种分析依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再深一步考虑,我感到“权力”和“权”两者不能区分,两个概念混淆,不仅导致了相关言语和话语的淆乱,而且导致了相关社会理念和社会制度的淆乱。   “权力”这个汉语词源于何处,现在很难考明。尽管学者们习惯于从古汉语中寻觅汉语词的源头,但严格说来,即使古代汉语中有“权力”这样的词语,也难说其表述的是类于今日汉语中“权力”词语所包含的义涵。今日汉语“权力”一词是译介西方power之类词语形成的。power的概念义涵,如用古代汉语词译介,准确点的话,应该选用“威势”一词。〔《史记·平准书》:“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於乡曲。”《史记索隐》:“谓乡曲豪富无官位,而以威势主断曲直,故曰武断也。”〕 将power译成“权力”应该是不恰当的,即便译成“势力”也要比译成“权力”好。但“权力”既已成词且广泛使用,我们也无需废弃。问题是我们使用“权力”一词时,要注意其与“权”一词的区别,更不能将“权力”与“权”相互混淆。   “权”原本可能是指常用以制做秤砣的一种树木〔《说文解字》:“权,黄华木。”〕,后来直接指称秤砣(称锤)。秤是中国的传统衡器,主要由秤杆和秤砣构成。秤杆名为衡,上有标示重量的刻度。秤砣名为权,与所称之物以杠杆原理保持秤杆之平衡。与天平不同,用秤称物时,物之重量无需以天平另一端之砝码的重量为据,而是以能保持秤杆平衡之秤砣位置离准星的距离为据(以刻度显示)。所以,所称物之重量不同,秤砣(权)对应于秤杆(衡)的位置也就不同。这就是说,称物之时,为保持秤杆之平衡必须移动秤砣,当秤砣使秤杆得以平衡时,其所处的秤杆位置上的刻度即标示出所称物的重量。所以,以秤称物的原理是秤砣移动而使秤杆平衡,即权变而衡平。所谓权衡就是指动态之中求取平衡。因此,“权”是指动态之中求取平衡的具体处置。〔《孟子·离娄上》:“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权,称锤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 所以,“权”不是power,不是“威势”,不是“势力”,不是今日汉语中的“权力”。   西语中的power是指支配力,或依今日之汉语可称为强权,即因拥有强力而可支配他人,或者说是指力量强大者支配力量弱小者的能力。所以,“权”与“权力”有很大的区别。“权力”是power,“权”不是power,一定要用双音节汉词(双汉字词)做表述,勉强可以把“权”称为“职权”。但是,中国社会的语言现实是,“职权”中的“权”一般也是被人理解为权力,被理解为power。所以,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检察权、监督权、警察权、教育权、领导权之类概念词语中的“权”往往都被理解成power,都被理解成了支配性的威势和强权。其实,这些概念词语中的“权”都只是“权”而不是“权力”,都应该只是基于职能的事物处置之权(职权),而不是基于强力的支配权力(power)。其中唯有“立法权”,假如从立法权属于人民的角度理解,应该是一种支配权力;但当“立法权”被理解为国家立法机关的职权,其中的“权”还是应该被理解为基于职能的事物处置之权。当然,如果我们从政治学的角度论说,把立法看做是社会各种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的较量机制,立法之权就更应该被看做是“权力”(power)而不是“权”(职权)。正是因此,我们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法学”卷中找不到包含“权力”(power)的词条,这类词条只在其“政治学”卷中出现,是无需惊讶的。   严格区分“权”和“权力”,我们可以明白“权”是依法(规则)和法律(规范)而确定的东西,是法和法律赋予特定社会主体的职权;而“权力”(power)是法外的东西,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权力”(power)是干预甚至决定法(规则)和法律(规范)之制定、确立及改变的东西。所以,立宪权是一种“权力”(power),司法权并不是一种“权力”(power)(这一点据说在孟德斯鸠那里已有所阐述),而行政权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jdy26184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好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