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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与筹资的关系-用友公司的股票筹资

上市是现阶段最好筹资方式——用友公司的股票筹资 08会计(2)班霍孝聪 简要说明:在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环境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中小特资者之间形成了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正式这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造成了上市公司强力的配股愿望,而不愿举借债务提高杠杆率。中小股东将资金投入上市上市公司以后,成为资产的委托人,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了上市公司运营,中小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金,实际是交给了大股东经营,大股东为了保持自己在公司在权利故喜好选择股票筹资。 关键词:用友 上市 筹资 股东利益 一.上市概述 1.含义: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透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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